第6章 神本之爱:博爱 (2)

第6章 神本之爱:博爱 (2)

6.2 人本之爱人为本

归根结底,所有的人本之爱都会过分。在这里,“过分”不是一个量词,不是指“不够谨慎”,也不是体量“过大”。也许,我们根本不可能达到 “爱人太多”的程度。说我们可能“对一个人爱得太多”,这其实是与我们对神的爱相比:所谓过分爱人,是指我们爱神太少,而不是说我们爱人太多。这么解释有点抽象,尚需进一步说明,否则,那些原本做得中规中矩的人,只因觉得自己爱神的火热程度不及对尘世之人,就会困惑不安。每个基督徒,至少我这么认为,都深愿自己能够一直火热爱神。这样的能力我们必须通过祷告求神赐下。从基督徒的角度,当问及我们是更爱神还是更爱尘世之人,这其实不是在比较两种情感孰强孰弱。这个问题真正拷问的是:在面临选择时,你会选择服事谁、或将谁放在首位?你的意志在最后关头会向哪边倾倒?

通常,主耶稣的话远比神学家们更尖刻也更容易让人接受。耶稣从来没有说过我们要谨防尘世之爱以免受其害,但他的确说过,“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这句话震耳发聩,意思是尘世之爱一旦妨碍我们去跟随主,就应该统统被踏于脚下。

可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个恨字呢?难道大爱亲口命令我们去撒播的竟然是仇恨——要我们对别人怀恨在心、对别人的痛苦幸灾乐祸、以伤害别人为乐?如此一来,仇恨与大爱岂非自相矛盾?我认为,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恨,与他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这句话时的“恨”意相同(《马太福音》16:23)。恨,就是当魔鬼借着你所爱之人的口发出诱惑时,不论那是何等甜言蜜语、何等楚楚可怜,你都要板起面孔、断然拒绝、决不退让。耶稣说,一个仆人若竭力侍奉两个主,定然会“恶”这个,“爱”那个。耶稣在这里谈论的不单单是人在情感上的厌恶与喜爱;那个仆人若想做到忠心耿耿、唯命是从、不计辛苦,只可能做给其中的一位主人。

再来思索一下这句话:“我爱雅各,而恨以扫”(《玛拉基书1:2-3》)。神是如何“恨”以扫的呢?在圣经的记载中神对以扫的“恨”完全出人意料。我们当然不能无端假定以扫是一个失丧的灵魂,结局悲惨;无论旧约还是新约没有一处提到以扫有这样的结局。依世人的标准来看,圣经所描述的以扫的尘世生活要远比雅各幸福。种种的失望、羞辱、恐惧和丧亲之痛,经历这些的是雅各而不是以扫!但是,唯有一样雅各要比以扫得天独厚:他是族长,承载希伯来的传统,传递神的祝福和使命,成为主耶稣的祖先。由此看来,神“爱”雅各的意思,是接受雅各,对他委以(痛苦的)重任;神“恨”以扫则意味着拒绝,没有拣选以扫,因为他“质检”不合格,不能担负重任。所以,如果自己最亲近、最亲爱的人成为我们顺服神的拦阻,我们必须守住底线,拒绝他们、疏远他们。天晓得!这在他们看来足以称为“恨”!在那个紧要关头,我们断不可大发恻隐之心,必须对他们的眼泪视而不见、对他们的恳求充耳不闻。

我认为做到“大义疏亲”并不难;当然,有人会觉得轻而易举,也有人会觉得难比登天。对所有人来说,真正的难题是知道何时才应该让“恨”登场。我们会被自己的性格欺骗。温柔体贴的人(宠爱妻子的丈夫、百依百顺的妻子、溺爱的父母、孝顺的子女),迟迟难以相信已经到了该“恨”的时刻;而独断专行的人,头脑一热,就会过早相信板起面孔的时刻已经来临。这就是为什么说我们需要摆正人本之爱的位置;摆正次序至关重要,这可能会让人从根本上杜绝“恨”的出现。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我们可以从一个非常低级的例子上一窥端倪。即将奔赴沙场的保皇党诗人洛夫莱斯在诗中对自己的情人说:

亲爱的,恕我不能更多爱你,

只因为,我必须更爱荣誉。

以荣誉为借口,有些女人会对此嗤之以鼻。荣誉只是男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件蠢事,是为触犯“爱的律法”随口抛出的一个托词,因而是对爱的严重冒犯。洛夫莱斯当时正准备触犯这条律法;不过,他倒可以放心,因为他的情人也是保皇党人,也像他一样承认荣誉至上。所以,他不需要“恨”她、对她板起面孔,因为两人认可同样的规则,他们很早以前在这个问题上就已经达成了共识。让她转变观念相信荣誉至上,这绝对不是在面临抉择的那一刻要做的事。

所以说,事先达成共识非常必要,这样,当比荣誉高贵得多的东西面临挑战,你就不致惊慌失措。危机当前才向妻子、丈夫、母亲、朋友解释,说自己一直以来对他们的爱都暗中有所保留——必须“与神不冲突”或“在神的允许之下”,那已经为时过晚。你应该事先提醒他们,当然不是直截了当,而是在千百次的谈话中暗示,通过无数小小的决定将自己的原则显明。确实,如果彼此在爱的优先次序上存在严重分歧,你应该尽早向对方挑明,以免双方走进婚姻或友情。无论是至美的爱情还是至真的友情都不是盲目的。奥利佛·埃尔顿在谈到卡莱尔和穆勒时说,这俩人对正义的看法相左,这种分歧必然会抹杀“一切真实的友情”。如果所爱之人对“一切为了爱”的态度中,“一切”真的包括所有,那么,他(她)的爱就不值得拥有,因为对方没有摆正尘世之爱与大爱之间的优先次序。

至此,我们就来到了本书需要翻越的最后一道险峰面前。我们必须再进一步,尽量将人本之爱与大爱(即神)之间的关系更精确地加以描述。当然,这种精确也仅限于模型或符号而已;一个模型,从长远来看,甚至在我们使用它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漏洞,需要借用其它模型予以纠正。即使是一个最卑微的人,若处于恩典之中他也会“品尝”到大爱的滋味,并对大爱产生一些“由经验而得的认知”;而一个人即便在其最圣洁、最智慧的时刻,也不可能对永恒的神有直接的“认知”,却只能通过间接的类比去认识神。譬如,尽管我们借着光可以看见东西,我们却不能看见光本身。同样,我们因着神的启发才能认识某些事物;而我们对神的认识又是从对事物的认识中推演而得。我在此不遗余力地贬低人对神的认知能力,是因为我在下文需要力求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避免枯燥冗长),这可能会让读者误以为我对自己的观点充满自信。而事实绝非如此;我若自信,便是疯子。所以,请把以下内容当作一个人的冥思,近乎个人遐想。其中观点,堪用则用;否则,不要多想。

神就是爱。再一次用圣经的话做个提醒,“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4:10)。我们的出发点不应该是神秘主义,不是受造物对神的爱,也不是有些人在尘世生活中预先品尝到的神所赐的甘美果实。我们必须从真正的源头开始,即,爱本是神的大能。神的爱,其主体只有施予之爱,神自己一无所缺,一心只求将丰盛赐给人。神没有必要创造万物,这是一条最根本的教义,绝不可将其视作一个枯燥的学术观点。离开这条教义,我们就难免会把神定位成一个“管理者”,认为神的本职工作就是“掌管”宇宙,就像校长管理学校、旅馆经理经营旅馆一样。而实际上,对神来说主宰宇宙只是小事一桩。三位一体的神所主宰的疆域无边,在神里面的国度远比宇宙辽阔。在朱利安夫人的异象中,神的手中握着一个类似坚果的微小物体,那就是“他创造的一切”;对这个异象我们需要时常牢记在心。一无所缺的神,用爱创造了完全多余的世间万物,为的是爱他们、使他们变得完美。在创造宇宙之时神就已经“预见”了一切(我们或许应当说“看见”?因为神不受时间限制):成群结队的苍蝇围着十字架嗡嗡飞舞;皮开肉绽的脊背紧贴在粗糙不平的木头上;中枢神经被长钉穿透;每当身体乏力下垂时就会产生窒息,然后为了呼吸每当身体挺直时,又会随着脊背和手臂的一次次拉扯而痛彻心扉!恕我冒昧,若我从生物学的角度打个比喻,神就像一位“宿主”,他有意创造了我们这些寄生物在其体内生长,任由我们白得好处,“大占便宜”。这就是爱,这就是大爱的示意图,这就是众爱之源。

1 Comment

  1. Hannah

    爱人多,还是爱神多,重点是选择。神是爱的源头,但是人的爱搀杂了很多罪,所以爱变得面目模糊,爱里有了虚荣,自私和控制。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