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2.4 舍己为人

《大道至简》2.4 舍己为人

如此说来,我们面临的确实是一个生死抉择。 我们正在谈论的耶稣,要么他过去是神并且现在还是神,要么他就是个疯子,甚至是个连疯子都不如的大坏蛋。 在我看来,很明显他既不是疯子也不是坏蛋,那么,我只好接受耶稣过去是神并且现在还是神这个结论!无论这看起来多么离奇、多么令人震惊、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神确实曾经以人的样子降临到这个罪恶猖狂的世界。

那么,神为什么要来人间一趟呢? 他来究竟要做什么? 你会说,他来当然是为了向世人传道。但是,只要你查考新约或其它任何基督徒的作品,你就会发现他们一直在谈论的并不是道德规范,而是耶稣的死与复活。显然,基督徒认为耶稣的死而复活才是整件事情的重点。 他们认为,神来到人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受苦和受死。

在成为基督徒之前我曾经认为,基督徒首先必须要相信一个能够诠释基督之死的特定理论。 根据那个理论,由于人们背弃了神并与撒旦一起反叛神,神原本要惩罚世人,但基督甘愿替人受罚,于是神就放过了我们。我曾经觉得这个理论既不合乎道义又特别愚蠢,当然,我现在已经改变了看法, 但我并不想在此谈论我是如何改变的。后来我才明白,无论是这个理论或那个理论都不是基督教。 基督教的核心信仰是,基督之死使得我们可以与神和好、重新做人。 至于那些理论解释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人们曾经提出过不同的理论来解释基督之死“如何”让人与神和好,但所有基督徒都同意一点,就是基督之死“确实”让人与神和好。让我来打个比方吧。 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如果你又累又饿,吃顿饭问题就解决了。现代营养学理论全是谈论维生素和蛋白质的,但这种理论不能当饭吃。 早在维生素理论问世之前,人们就是通过吃饭来满足食欲;如果有朝一日维生素理论被推翻,人们依然会通过吃饭来满足食欲。 关于基督之死的各种理论并不是基督教,它们只是解释了基督之死是如何让人与神和好的。对于那些理论的重要性,基督徒们的看法未必一致。 我所属的教会——英国公教——并没有认证某个理论的正确性。罗马教廷对此所持的态度更加保守。 但我想,他们一定都会同意,神学家所做的任何解释,其重要性都远远无法与基督之死这件事本身相比; 他们大概也都会承认,理论永远都无法与现实相比。 但正如我在本书序言中所说,我只是一个门外汉,在这方面我们正在进入深水区。 下面我只好不揣浅陋,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在我看来,你不用接受那些神学理论也能成为一名基督徒。詹姆士·霍普伍德·金斯的作品,亚瑟·斯坦利·爱丁顿的作品,我估计许多人都读过。 当他们向人解释原子或诸如此类的事物时,他们会提供一个文字描述,据此你可以在脑海中形成一幅视图。 但他们接着会提醒你,科学家所相信的东西其实并不是那种视图。科学家所相信的是数学公式,而视图只是有助于普通人理解那个公式。那些视图并不是对原子的真实刻画,它们只是在某些方面与原子有点近似,而那个数学公式才是对原子的真实描述。 那些视图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如果它们没有帮助,你大可弃之不用。 但原子本身却无法用视图代替,只能用数学公式来表达。 基督信仰也是如此。 基督徒相信,就在“基督死去”的那个历史时刻,他在这个世界成就了一件绝对让世人无法想象的事。 如果我们连构成这个世界的原子都想不明白,我们显然也无法想明白“基督之死如何让人与神和好”。事实上,如果我们发现自己能够完全理解这件事,那么这本身就表明死去的不是基督,因为神是不可捉摸的、无始无终的、超越万有的,他像闪电一样刺破夜空。你也许会问,如果我们不能完全理解这件事,它对我们还有什么意义?但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 即使你不了解食物究竟如何滋养人体,这也不会妨碍你进食。即使你不清楚基督之死如何让人与神和好,这也不会妨碍你接受基督之死这个事实;实际上,一个人只有接受了基督之死,他才可能知道如何与神和好。

基督教告诉我们:基督为我们而死,他的死洗净了我们的罪,并且他以死战胜了死亡的权势—— 这就是基督之死的精髓;这就是基督教,是基督徒信心的枢纽。至于基督之死是如何成就这一切的,人们为此酝酿出来的各种神学理论在我看来都是次要的:那些理论无非是人的解释,如果它们对你没有帮助就别再理会,即使它们对你有所帮助,也不要将解释与事实本身混淆。

话虽如此,有些理论解释还是值得一看的。人们听得最多的就是我之前提到的那个理论,即,我们之所以被神宽恕是因为基督舍己为人——甘愿替人类付出代价。从表面上看,这个理论相当无聊。 如果神定意要放过我们,他直接饶恕我们不就成了吗? 他为何要惩罚一个无辜之人?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如果你联想到的是审判法庭上的那种刑罚,我也看不出“李代桃僵”有何意义。 但如果你想一想债务问题,有资产的人替没有资产的人偿还债务,这种做法就显得合情合理。 换句话说,如果你不是把“付出代价”这个词理解成“受到惩罚”,而是更一般意义上的“收拾残局”或“支付账单”,道理就讲得通了。大家显然都经历过这种事:当一个人陷入了困境,把他拉出困境的担子通常就落在一个好朋友的身上。

那么,人类让自己陷入了什么样的“困境”呢? 人类试图想要独立自主、为所欲为。 换句话说,堕落的人不仅是一个有待改良的瑕疵品,他更是一个需要放下武器的反叛者。我们人类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是认识到自己曾经误入歧途,放下武器投降,说声对不起,然后让生命重新启航。 这种降服的过程,这种浪子回头的举动,正是基督徒所说的悔改。 悔改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比简单的“认错道歉”要难得多。 悔改意味着我们要放下人类历经千年所养成的一切自大和任性;它意味着你要向死而生——消灭你的“恶习”。实际上,悔改这件事只有好人才能做成。那么问题来了:只有坏人才需要悔改,但只有好人才能真正做到悔改。 你越坏,你就越需要悔改,同时你也越无法办到。 唯一能做到完全悔改的人必须是一个完美的人,是一个勿需为自己悔改的人。

请记住,悔改不是神的命令(不是神强迫你悔改),也不是可有可无(不是说,如果神愿意你不用悔改也能与神和好);悔改是一种降卑和死亡,是一种心甘情愿的举动。悔改就是 “回到神那里”。如果你没有悔改却想与神和好,你其实是在求神让你回到他那里而你自己却一动不动,这样你怎么能回到神那里呢! 这样看来,我们只有甘心悔改才能与神和好。然而,我们的“败坏”使得我们需要悔改,但同时它也让我们丧失了悔改的能力。 那么,如果神帮助我们,我们能做到吗? 能,但那要看“神帮助我们” 是什么意思啦!当我们谈到“神帮助我们”时,可以是指神将他自己的“一点点儿”能力放在我们里面。比如,神把一点点儿他的推理能力分给我们,我们便有了思考能力;神把一点点儿他的爱放在我们里面,我们便有了彼此相爱的能力。当你教幼童写字时,你会手把手地教他写出一笔一划,也就是说,因为你的掌控幼童的手才能写出字来。我们之所以有爱和推理的能力,因为那是来自于神,是神在手把手地教我们去爱和推理。 说到“与神和好”这件事,如果人类没有堕落,一切将会顺理成章。 但遗憾的是,我们现在需要神帮助我们悔改——帮助我们投降、顺服、受苦、受死,可神的本性决定了他根本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神性中根本没有任何与悔改相关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正在走的那条路最需要神的带领,可这条路神自己从未走过。神只能分享他自己拥有的东西,可“悔改”这个东西是神性所没有的。

但让我们现在假设“神成了一个人”——假设神性与可以受苦、受死的人性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这样的人就可以帮助我们悔改。因为他是人,他可以投降、顺服、受苦、受死;因为他是神,他可以做到完全的悔改。你和我若想完成这个悔改的过程,就必须仰赖神在我们里面动工,但只有神成了人他才能动工帮助我们。我们的悔改若想成功,我们就必须在“神的死”上有份,这就好比说,人们的思想之所以能够流芳,只是因为那滴水是来自神智慧的海洋。但除非神死了,否则我们就不能在“神的死”上有份;除非神成为人,否则他就不会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神替我们偿还了罪债,并为我们受苦,而这种苦他自己根本就不需要承受。

我听到有些人抱怨说,如果耶稣既是神又是人,那么在他们眼中耶稣所受的苦难和死亡就失去了所有价值,“因为这对他来说简直易如反掌”。你也许会义正言辞地谴责那些抱怨者的忘恩负义和粗鲁无礼,但那句话所透露出的荒谬却令我震惊不已。完全的降服、完备的受苦、完满的死亡,若耶稣不是神他就根本不能做成这样的事;正是因为耶稣是神,这些事对耶稣来说其实比翻一下手掌还要容易得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抱怨者言之有理,他们甚至还有点儿保守。但是,他们若因此拒绝接受耶稣,那也太奇怪了吧?老师能够教幼童写字,那是因为老师是成年人,知道如何写字。写字这件事,老师做起来当然比幼童更容易;正是因为老师做起来更容易,他才能帮助孩子。 如果孩子因为“这对成年人来说太容易”而拒绝老师,并等着向另一个自己也不会写字的孩子学习(因此双方都没有占 “不公平”的便宜),他就不会很快学会写字。 如果我快要淹死在湍急的河流中,一个一只脚仍然站在岸上的人伸出手来救我,我却边大口喘气边大声叫嚷 “不,这不公平! 你占有地利,你一只脚踩在岸上!” 我这么做合适吗? 这种地利——你大可以称之为“不公平”——却是他能够帮助我的唯一原因。 你需要帮助时,如果你不求助于比你更强大的人,你还能指望谁呢?

以上就是我自己对基督教赎罪论的理解。但请记住,这不过是又多了一个解释。如果它对你没有帮助,就忘了它吧。别把解释与事实本身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