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人本之爱本天生
十九世纪诗人威廉·莫里斯曾作诗一首,题目叫“有爱足矣”。据说有人读后写了一个两字短评:“不足”。人本之爱不能自给自足,这其实一直都是本书所要解决的问题。爱这种情感若想保持甜美,一定要借助外力。这种外力,在亲情中被我们模糊地称作“修养与常理”,在友情中它显明为良善的品格,在爱情中,乃是婚姻生活所展现的整个基督徒生命。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矮化人本之爱,而是要指明它们各自真正的闪光之处。说一个花园不会自己围篱笆、除杂草、不会修剪果树,不会整修草坪,这绝无贬低之意;花园固然好,但它的好并不在于自己精通园艺。如果花园没人护理,它将不再是花园而会变成荒地。花园的荣美与园艺其实是两码事,但它的荣美恰恰需要通过不断的除草和修剪才能得以呈现。花园,生机勃勃、五彩缤纷、花香四溢、犹如仙境。它在夏日的每个时辰都能展现出千姿百态的美;那种美,绝非人类可以创造,那种美,甚至远超人类的想象。
你若想知道花园与园丁对美的贡献,只需将生长在花园中的一颗最平凡的小草与园丁的锄头、耙子、剪刀、除草剂摆放在一起,在一边你见到的是美丽、生命活力和繁殖能力,在另一边你见到的却是毫无生机、不能繁殖的东西。同样,我们若将爱和自己的“修养与常理”摆放在一起,一边令人如沐春风而另一边却是灰濛暗淡、死气沉沉。即使在花园极其荣美的时刻,园丁对美的贡献其实还是无法与大自然相提并论。没有破土而出的生命,没有从天而来的雨水、阳光和热量,园丁也无计可施。花园的美丽以及它所需的各种营养另有源头,而园丁力所能及的事,不过就是促进这里或抑制那里。当然,园丁的贡献虽小,其辛勤的劳动却也不可忽视。当神设立伊甸园之时,他安排亚当管理园子,又将亚当置于自己之下。当神栽培人性这座花园之时,他让各种爱在其中生长、开花、结实,并指派我们随己意对爱进行“妆扮”。与生机纷呈的爱相比,人的意志没有湿度也没有温度。除非神的恩典如雨水、阳光那样沛然降临,否则我们无论如何对爱进行乔装打扮也无济于事。当然,我们费尽心血妆扮花园的辛劳(尽管经常弄巧成拙)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说,当我们自己的人性花园还在美轮美奂之时,它尚且需要精心的护理,那么如今,园中的土壤已经酸化、毒草又大行其道,这需要我们投入多少额外的护理工作!但是,上天绝不容许我们怀着伪君子和禁欲主义者的心态去做护理之工。我们应当心知肚明,真正伟大的是我们砍割修剪的对象,我们凭借理性的意志,绝对不能孕育出它们自身所拥有的光辉与活力。我们的分内之事,只是让那种光辉释放出来并充分绽放到极致,栽培出高大的果树而不是盘根错节的灌木,结出甘甜的果实而不是酸涩苦果。
但是,护理自己的人性花园仅仅是神指派给我们的部分责任。现在时机已到,我们必须要面对一个被我搁置已久的话题。迄今为止,本书极少提及“爱人”与“爱神”之间的竞争关系。现在我们已经不能再回避“人神争爱”这个问题。
我之所以将这个话题搁置至今,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读者应该已经猜到,就是我们大多数人并不需要首先考虑“人神争爱”这个问题。在本书一开始就谈论“人神争爱”,这么做很少会“触及我们的痛点”。因为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真正的竞争存在于“爱自己”与“爱他人”之间,尚未涉及“爱人”与“爱神”之间。当一个人还在为获得尘世之爱而挣扎时,将超越尘世之爱的职责强加给他会很危险。他很容易就会辩解说,自己之所以减少了对别人的爱是因为他正学着更多地爱神,但真正的原因可能并非如此。我们可能只是把“自己人性的堕落误解成神恩典的增多”。许多人发现,恨自己的妻子或母亲其实并非难事。弗朗索瓦·莫里亚克在《耶稣生平》中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精彩的场面,当耶稣说“儿女要与父母为敌”时,除了犹大之外其他门徒都对这句话感到震惊和困惑,犹大却能欣然领受。
第二个原因,在本书一开始就强调爱人与爱神之间的竞争也为时过早。人本之爱轻易就会自封为神,对此我们无须深入谈及竞争就可以进行驳斥。人本之爱不配坐上神的宝座,因为离开了神的帮助,她甚至无法自保、难以信守承诺。试想一下,一个管理弹丸之地的小诸侯,倘若他离开了皇帝的支持,自己连王位都朝不保夕,连和平都不能维持半载,何须证明他不是合法的皇帝?人本之爱,若想保持自己的本色,就必须甘居次席方能平安无事。只有在这个前提之下人本之爱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她们“在谦恭之时才更显高大”。因为,神一旦在人心中做王,虽然有时神必须彻底清除人心中的某些性情,神也经常会让其余的性情继续尽职,只有当这些性情甘愿顺服神的时候,它们才算获得了稳固的根基。爱默生说过:“假神不走,真神不来。”这句名言非常令人生疑,我们最好这么说:“独一真神降临,假神方可幸存。” 任凭假神顺其自然,它们要么退位,要么变成魔鬼。那些假神只有奉真神之名,才可以优雅安全地“挥舞自己的小小三股叉”。“一切为了爱”这个叛逆的口号,其实正是宣判了爱的死刑(只是行刑日期目前尚未确定)。
鉴于以上原因,“人神争爱”这个问题才久被搁置,但我们现在必须对此做出回答。在十九世纪以前,但凡谈论爱的书籍都会有大量篇幅涉及爱的竞争。倘若那些生活在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需要被人提醒他们爱得还不够,那个时代之前的神学家们则一直在高声疾呼人们不要过度追求人本之爱。他们所担心的危险,不是我们对别人的爱太少,而是多到近乎偶像崇拜。他们看到,每一位妻子、母亲、孩子和朋友,都可能是神的竞争对手。主耶稣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路加福音》14:26)。
有一种方法或许可以说服我们不要过度地爱人,但我甫一接触就发现自己必须得断然抵制。当我抵制这种方法时浑身战栗,因为它是记载在一位伟大的圣徒和杰出的思想家的著作中,而他的思想令我受益匪浅。
圣奥古斯丁(在《忏悔录》四卷十节中)描述了他的朋友内布利蒂乌斯之死给他带来的极度忧伤,这些文字至今读来仍然令人泪目。他随后得出了一个教训,说这是一个人没有倾心于神的结果。人人终有一死,不要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可能会失去的事物之上。爱,若想成为祝福而非哀痛,它就必须完全倾注在那位唯一永活的良人身上。
奥古斯丁的这个教训当然极有道理。不要将货物装在漏水的船上,不要过多投资在不属于自己的房屋上。世上没有人比我更钟爱这类哲理格言。我信奉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所有反对爱的论据中,最能触动我的便是“当心!这可能会令你痛苦”。
无爱就无悲,此话甚合我的天性和脾气。然而,它却有违我的良心。当我试图去遵行时,我感觉自己距离基督似有千里之遥。倘若世上有一件事可以让我确定无疑,那就是,基督绝不会教导我凭着自己的天性去选择安全的投资和有限的责任。如此做法,必定是最令神不悦的事。有谁会如此小心谨慎——只因为衡量出“爱神更安全”才付诸行动?又有谁会将安全感作为爱的理由?你会如此处心积虑地去选择妻子、朋友、甚至一条宠物狗吗?在一个人如此算计之前,他就已经脱离了爱的世界——与所有的爱再无缘分。与权衡利弊的感情相比,爱情,宁舍幸福不弃恋人的爱情,对俗世律法不屑一顾的爱情,显然更像大爱本身。
我认为,《忏悔录》中的这段话并不能体现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它更像是他自幼所接受的希腊哲学思想的残留。莫要爱人,这有别于博爱,倒是更接近于斯多葛学派的“毫不动情”或新柏拉图式的神秘主义。但是,我们所跟从的主,他曾为耶路撒冷哀哭、曾在拉撒路的墓前落泪,这位深爱世人的主,也曾“钟爱” 众门徒中的一位(《约翰福音》21:7)。此外,比奥古斯丁名声更大的使徒保罗,他并没有言明,倘若以巴弗提去世了(《腓立比书》2:27),他不会像常人那样悲伤,也没有觉得自己不该悲伤。
“保障不为情断肠”,即便这被人们推崇为至高智慧,神赋予自己这样的保障了吗?显然没有。基督临终时在十字架上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因此,奥古斯丁所提出的途径行不通。任何别的方法也没有出路。有投资就会有风险;只要有爱,就会有软弱。无论爱什么,心中就一定会有烦恼,甚至可能会被破碎。你若想确保自己的心不受伤害,就别将心交付给任何人,就连宠物也不例外。将自己的心谨慎地包裹在各种嗜好和小小的自我嘉奖之中,远离一切感情纠葛,将自己的心安全地封锁在自私的灵柩里。这副灵柩平安稳妥、漆黑一片、纹丝不动、密不透风。心在其中固然不会破碎,却依然会改变,会变得坚硬如铁、麻木不仁、无可救赎。这样做虽然会让人免受情伤,或者说它至少可以让人远离那种危险,但它却是毁灭之路。在天堂以外,唯一可以让人完全脱离爱的危险与烦恼的地方,就是地狱。
我相信,最无节制、对俗世律法最不屑一顾的爱,与独善其身、明哲保身的“绝情无爱”相比,后者更违背神的旨意。这是在埋没自己的才干,与圣经中那位将银子包裹在手巾里的仆人极其相似:他对主人说“我知道你是严厉的人(《路加福音》19:21)”。耶稣教导我们、为我们受苦,绝不是为了让我们在尘世之爱中更加专注于自己的幸福。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眼前的尘世爱人都要精打细算,对那位眼不能见的神他就更会斤斤计较。我们靠近神的途径,不是要设法逃避尘世之爱所固有的伤害,而是要卸下一切自卫的盔甲,安然接受尘世之爱的痛苦,并将这些痛苦交托给神。如果我们的心需要被破碎,如果这正是神用来破碎我们的方式,那就欣然领受吧!
以前看金庸小说,里面的佛教思想让人无怖无爱。耶稣给我做了榜样,爱不能逃离,爱之痛也不能逃离,甚至仰望他,心也一样痛,泪眼婆娑中回望神!
昨夜失眠,想想失去再也找不回来的友谊之爱,心里难过,早上见此文,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