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人本之爱:爱情 (2)

第5章 人本之爱:爱情 (2)

5.2 性爱小剧场

我想暂且谈一谈困扰性爱的一种危险, 我认为这种危险在当今社会尤其普遍。我远远不是要在这个话题上与整个人类为敌,只是与许多极端严肃的人类代表有异议。我认为,我们都受到了他们的蛊惑,对待性爱的态度过于严肃,这绝对是一种错误。我这一生不断看到人们将性爱严肃化,既荒谬又离奇。

一位作家告诉我们,在婚姻生活中,性爱应该以“一种庄严而神圣的节奏” 反复出现。有一个年轻人对一部小说非常欣赏,当我称之为“色情书籍”时,他满脸困惑,说:“色情书籍?怎么可能?它对性的描写极其严肃。” 似乎只要板着面孔就可以防止道德堕落。要知道,那些心怀黑暗之神的人,冠以“血柱”之名,如今正在一本正经地尝试恢复在原始部落才有的那种阳具崇拜。最色情的广告在描述性爱时也很少提及其中的销魂成分,只是用着迷、热烈、陶醉这样的虔诚字眼。

心理学家们说,完全协调的性生活无比重要;我冒昧揣测,现在有些年轻夫妇过性生活时,床头四周都摊满了弗洛伊德、克拉夫特-埃宾、哈夫洛克·艾里斯和斯特普斯博士的全套著作;身边纵有性爱指南,奈何却总是不能做到完全协调,这着实让人懊恼。我在第三章提到的奥维德,一个快乐的老色鬼,他对性爱从来不会等闲视之,可也不会小题大做,我们倒是应当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性爱。目前人们已经到了一个地步,亟需以老式的开怀大笑来面对性爱。

有人可能会反驳说:性爱确实是严肃的。此言不虚,性爱的严肃性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从神学的角度,性爱是肉体参与婚姻的一种形式,而神选择用婚姻来揭示神与基督徒合一的奥秘。其二,恕我冒昧,性爱可被视作一种大自然(或非基督教、异教)的圣礼;天公与地母的联姻赋予大自然以生命力和繁殖力,而性爱正是人类参与并呈现大自然繁衍生命的途径。其三,性爱在道德层面也是严肃的,因它不仅涉及各种责任,同时,为人父母和祖先也非儿戏,其中具有难以估量的重要意义。最后,在两人的心目中,性爱(有时,但并不总是)意味着双方对彼此投入的感情极其认真。

可是,如此说来,吃饭同样是一件严肃的事。从神学的角度,圣餐是通过吃饭来实现;从道德的角度,向饥饿的人提供食物我们责无旁贷;从社会的角度,自远古时代以来,餐桌就是人类谈事的地方;从医学的角度,所有消化不良的人都知道吃饭的严肃性。即便是动物,也一向懂得食物的严肃性。但是,我们不会带着饮食指南去赴宴,就餐时的举止也不会像在教堂一样庄重,最有可能这么做的人是美食家,绝非圣徒。

性爱自有严肃的时候,但我们不可以对性爱保持一贯的严肃。实际上,一以贯之地严肃对待性爱必然会摧残人性。世界上每一种语言和文学中都充满了性笑话,这绝非无缘无故。也许,很多性笑话都枯燥乏味、令人作呕,也许,几乎所有的性笑话都是陈词滥调,但是,它们对性爱的戏谑态度却值得我们谨记在心:从长远来看,这种态度对基督徒生活的危害,要远远小于将性爱奉若神明。我们千万不要企图在肉体上寻找绝对。将嬉戏和笑声逐出爱河的同时,你可能会请进一尊严肃的假女神。她比希腊人的性爱女神阿芙洛狄忒(维纳斯)更虚假,因为人们即使在崇拜维纳斯的时候,也深知她“爱笑”的天性。有许多人相信,性爱是一个具有半喜剧色彩的精灵,这话言之有理。我们的性爱二重唱,根本不必像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那样,每次都要唱得震撼人心、柔肠寸断、地久天长;我们倒应当时常轻快欢唱,就像帕帕基诺和帕帕基娜那样(莫扎特的歌剧《魔笛》)。

倘若我们仅凭表象便以为性爱要求我们一贯严肃,就会招致她可怕的报复。性爱报复我们的方式有两种。托马斯·布朗爵士对第一种方式作了极其诙谐的说明(不是故作诙谐)。他写道,性行为是“聪明一世的人所做的最糊涂之事。当他的性幻觉趋于冷静时,想到自己竟然干出这样一桩稀奇古怪、毫无意义的蠢事,真是沮丧透顶。”可是,假如他在做爱之初没有那么郑重其事,在事后也就不会如此“垂头丧气”;假如他的性幻觉没有脱离实际,“冷静”之时也不至于对性行为如此厌恶。而比这更糟糕的,是性爱的第二种报复方式。

性爱本尊其实更像一个小精灵,喜欢搞恶作剧来捉弄人,在我们身上寻开心。在万事俱备、好事将近之时,她会让情侣双方或其中一方性趣索然。在火车上、商店里、或者冗长不堪的宴会上的时候,任何公开的示爱动作都不能做,甚至连眉目传情都无法进行,她却伺机对着两人火力全开;可刚过半个时辰,两人总算有了天时地利,她却早已神秘地消失无踪;或许还只是对一方玩消失,而任由另一方继续欲火焚身。这给那些将她奉若神明的人带来多少烦恼!引起多少春愁闺怨、顾影自怜和互相猜疑!使多少人的虚荣心受到伤害!这种 “挫折感”正是人们时下讨论的焦点话题。而聪明的情侣面对性爱的捉弄只是付之一笑:性爱就是一场顺其自然的游戏,而闪转、翻滚、迎面相撞,这些不过是游戏中的嬉闹而已。

与其它的肉体欲望一样,性爱毫不掩饰它与天气、健康、饮食、循环、消化等尘世因素的联系。而爱情又是如此崇高的感情、如此明显的超凡脱俗,竟然与属性迥异的性爱存在共生关系,这不由地让人怀疑这是上帝对人类开的一个玩笑。爱情时常会带我们逍遥云端,而性爱会冷不丁地抖动我们的心弦,让我们惊觉自己只不过是一只被拴紧的气球。性爱在不断地证明一条真理,即,我们是理性的动物,是二合一的受造物,一面似天使一面似叫春的猫。无法接受玩笑是件很糟糕的事,无法接受神开的玩笑就更糟糕。我敢保证,神开的玩笑需要我们付出代价,但也定然会让人受益无穷,对此谁会置疑?

人类对自己的身体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禁欲的柏拉图主义者,称身体为灵魂的牢笼或“坟墓”,还有费希尔这样的基督徒,称身体为 “臭皮囊”、虫子的口粮,污秽而可耻,只会让坏人借身体相互诱惑,好人因身体受人羞辱。第二种,是几乎不懂希腊语的新柏拉图主义者、裸体主义者和黑暗之神的信徒,他们认为身体是壮丽神圣的。第三种看法,引用圣徒方济各的话,他称自己的身体为“驴老弟”。这三种观点可能(我不太确定)都有理有据,但我更认可方济各的观点。

把人的身体比作驴,这简直太绝了,因为每个头脑正常的人对驴既不会崇敬也不至于憎恶。驴是一种有用的动物,既结实也懒惰、既能忍耐也倔强、既招人爱也惹人怒;宜于用萝卜和大棒伺候;驴之美,既哀婉动人又滑稽荒唐。人的身体也是如此。我们时常对自己的身体吹毛求疵,直到我们领悟到原来身体竟然另有妙用,就是它能在生活中扮演滑稽角色。世上的男女老幼都知道这一点,当然,是在他们还没有被某种理论复杂化之前。“人”拥有身体,这是最古老的玩笑。爱情(与死亡、人体素描、医学研究一样)也许会时常要求我们十分严肃地对待自己的身体,这原本无可厚非,但我们不可由此得出结论,认为我们对爱情的严肃态度需要一以贯之,因而应将嬉戏从爱情中永久清除。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因它与实情不符,在我们所认识的那些幸福情侣的脸上都写着可见的证据。只要情侣们的爱情不是太短暂,双方都能从爱情的身体语言里反复体会到喜剧、嬉戏,甚至滑稽的成分。

若非如此,身体就会令我们灰心失望。在爱情这部戏剧中,身体过于笨拙,不能作为乐器演奏爱情的音乐;它只能充当滑稽的角色,用它的笨拙为整部戏剧贡献别样的情趣。端庄优雅的剧情由灵魂担当主演,而身体则只能参与次要情节的演出,负责戏幕之间的插科打诨和肆意夸张的打闹,对主要情节进行滑稽的模仿。因此,在古典喜剧中,当梦幻浪漫的爱情在男女主角之间展开的同时,总会有更接近人间烟火的爱情对其进行令人捧腹的模仿和烘托;比如,宫廷小丑塔彻斯通和乡村丫头奥黛丽之间那种男女仆人的爱情。最高者乃是站立在最低者之上。肉体在某些时刻确实会充满诗情画意;但恕我直言,它的倔强、滑稽等非诗意的成分也不容忽视,这个成分或早或晚定会显现。规规矩矩地将它安放在爱情的戏剧里充当有趣的调剂,远胜于对它假装视而不见。

因为我们对性爱的确需要做到张弛有度。肉体除了诗意还有粗俗;性爱除了严肃也有活泼,以及熊熊燃烧的欲火。快乐就像悲痛一样,一旦达到极致便能令人撕心裂肺。性爱中的合一只能以肉体为媒介,可双方的肉体却又彼此独立,这使得两人永远无法实现身体上的合一;其实,人们对合一的渴望可以是一种超越肉体的崇高追求。痴情和悲伤一样,总能令人泪眼婆娑;而性爱则不同,它并非总是对自己的俘虏 “咬住不放”。可正是因为它只在“有些时候”会咬住我们不放,我们才应该始终保留一丝玩笑的成分来对待它。尘世的东西,在它显得最为神圣的时候,魔鬼已经近在咫尺。

人们这种对完全沉浸于爱河的拒绝——即使在严肃进行性爱的时刻仍会想起它的活泼——与大多数(我相信,不是所有)情侣在性爱炽烈之时所唤起的一种态度大有关系。性行为会诱使男人一时变得极其专横,如同征服者或掠夺者那样处于统治地位,女人相应地也就处于极其降服、顺从的地位。因此,有人在性爱中会有粗野、甚至粗暴的行为,“情人的捏拧,令人十分疼痛却又万分期待。” 神智清醒的情侣应当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基督徒夫妇应该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吗?

我认为,男尊女卑在性爱中是有益无害的,但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必须要承认性爱只是 “大自然的圣礼”。我们前面提到,在友情中每个人只代表他自己——与朋友偶然相遇的那个“自己”。可在性爱中,我们不仅仅代表我们自己,同时还充当了载体——在我们身上运行的还有一种比我们更古老的外在力量;意识到这一点,会让我们对性爱的美好体验不减反增。在男欢女爱中,世上一切的阳刚之气和阴柔之气都暂时在两人之间交汇融合、所有的主动出击与柔情回应都能相得益彰。在性爱中,男人所扮演的角色确实就是天公,而女人则是地母,男人是模具,女人则是有待成型的材料。只不过,我们一定要完全融入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在“演绎角色”的过程中双方都不能象伪君子那样虚情假意。情侣应当各自扮演角色轻松入戏,仿佛是在参与一个神秘剧或宗教仪式,又仿佛是在参与一个化装舞会或双人猜字游戏。

如果一个女人将这个短暂的仪式当真,觉得自己在生活中也应绝对顺从男人,她就是在拜偶像,将只应属于神的荣耀献给了一个男人;一个男人若僭越了性爱赋予他的那种暂时的主宰权,认为自己配得一直如此,他也定然是在亵渎神明,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在性爱这场仪式或戏剧之外,情侣则分别是两个不朽的灵魂,两个生而自由的成年人,两位公民。虽然丈夫在婚内性行为中的主宰地位大都可以得到承认和接受,但若因此认为,他在整个婚姻生活中也很可能处于支配地位,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情况更可能与此相反。那些在生活中不能合法地放弃或索取的东西,却可以合理地出现在舞台上。仅仅是在性爱这场仪式或戏剧之中,夫妻二人才分别扮演了地位不平等、关系不对称的男神和女神。

在一切人类活动中,性爱往往被认为是最真实、最坦诚、最无掩饰的行为。而我竟然能从性行为中发现某种仪式感或化装舞会的成分,因此有人也许会奇怪,难道赤身裸体的我们不是最真实的自己吗?从某种意义上说,还真不是。“裸体”这个词的初始形式是过去分词,裸体的人是指一个“脱去”衣服的人,就像一个去了壳的坚果、剥了皮的水果。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祖先认为裸体的人不自然、不正常;裸体的人不是主动拒绝穿衣服,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被脱下了衣服。显而易见(在公共浴室里每个人都能一目了然),裸体突显了人的共性而淡化了人的个性。从这个角度来说,穿上衣服的我们才是“更真实的自己”。

情侣赤裸相见时,他们不再仅仅是约翰和玛丽,而是一对尘世男女在舞台上闪亮登场。你甚至可以说,他们以裸体为装,裸体是他们参加仪式的礼袍,或夫妻猜字游戏的妆扮。因为我们在性爱中仍需谨防过分严肃,绝不可超出参与大自然的圣礼时的那份坦然。自然主义者想象中的“天公”,它远比宙斯伟大、远比男人阳刚;而尘世的男人甚至还不如虚幻的天公,所以不能戴上真正的冠冕,只配得上一顶锡纸做的仿制冠冕。我称之为仿制冠冕并无贬低之意。我喜欢仪式,喜欢私人剧场,也喜欢双人猜字游戏。纸质冠冕自有其合理的用途,若情况适当,它甚至可以用于严肃的场合;纸质冠冕虽然轻薄,“若用想象力加以丰满”,最起码要胜于一切俗世的尊严。

在谈及大自然的圣礼时,我不敢走得太远,以免将其与一个无比高深的奥秘混淆,以致于陷入危险境地。在短暂的性爱中,大自然为男人加冕;同样,在永结同好的婚姻中, 基督教的律法也为丈夫加冕,将一种“首领地位”赐予(我是否应该说,强加于?)丈夫。但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加冕礼。我们很容易对大自然中的性爱奥秘过于严肃,而对基督教的婚姻奥秘却又不够严肃。在谈到丈夫的首领地位时,基督教作家(尤其是弥尔顿)有时会显得洋洋得意,这令人心惊胆颤。我们必须回到圣经中来。丈夫是妻子的头,当且仅当,他对待她要像基督对待教会那样:丈夫爱妻子应该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甚至为她舍命(《以弗所书》5:25)。这种首领地位在婚姻中的最充分体现,并不在那些“人人都想做”的大男子身上,而是在那些“背负婚姻十架”的大丈夫身上:他的妻子无所付出却贪得无厌,她最不配得到他的爱,她的秉性更是一无是处。对这个可怕的加冕礼涂抹香膏的时刻,不是在我们婚姻的幸福时刻,而是在婚姻的悲苦时刻:在贤妻的疾病磨难中,在丈夫不知疲倦的照料中(从不对外炫耀),或在糟妻的失足跌倒中,在丈夫没完没了的宽恕中(是宽恕,而非默许)。除了基督赋予教会的美之外,教会乏善可陈;新郎不是发现教会可爱,而是使她变得可爱。基督从瑕疵斑斑、骄傲自大、或狂热或冷漠的尘世教会身上,看到了有朝一日会变得完美无瑕的新娘,并为此目标尽心竭力。丈夫也具有基督样式的首领地位(不是其它形式的首领地位),因而也应当对妻子永不言弃。他应像国王科菲图阿一样,希望那位讨饭的女孩有朝一日能学会说话诚实、不再蓬头垢面;历经二十年,国王的希望依然没变。

我并不是说,缔结一桩痛苦的婚姻便是明智或品德高尚。寻求不必要的殉道、刻意追求迫害,这并非明智之举,也不是品德高尚。但不要忘记,最旗帜鲜明地效法主耶稣的,正是那些遭受迫害和殉道的基督徒。同理,两人的婚姻一旦落入可怕的境地,丈夫的首领地位,倘若他能担当得起,将最具基督的样式。

在大自然的圣礼中和基督教的婚姻中男性被授予冠冕,最坚定的女权主义者大可不必对此心生抱怨,因为前者是纸质冠冕,后者是荆棘冠冕。其中的真正危险,不在于丈夫们可能会迫不及待地戴上荆棘冠冕,而在于他们会允许自己的妻子篡夺它,或者强行给妻子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