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亲情的低调内敛
我先从最卑微、涉及面最广泛的人本之爱谈起。对这种爱的体验,我们人类与动物之间似乎最为接近。在此我有必要立即做一个补充说明:我将人与动物相提并论,并不是在贬低这种爱的价值。人类与动物共同拥有某个属性,这既不会抬高也不会降低人类的地位。当我们谴责一个人真是“兽性十足”时,并非指我们在他身上见到了兽性(我们人皆有分),而是指在他本应表现出人类特有的性情时,他却单单表现出兽性。当我们说他“禽兽不如”时,通常是指责他的残忍行径,连大多数真正的禽兽都不会做,因为它们不够聪明。
希腊人把这种爱叫做 Storge (两个音节,重音在g上),我简单称之为亲情。在我的希腊字典中,Storge这个字是指 “亲情,尤指父母对子女”,但也可以是子女对父母。毋庸置疑,这个词的初始形式和所表达的中心意思,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此时,我们脑海中一定会开始浮现出母亲养育婴儿的画面,做妈妈的狗或猫的身边偎依着一窝小狗或小猫,它们吱吱呜呜地挤在一起,吮吸着妈妈的乳汁,互相舔舐着身上的绒毛,暖暖一团,焕发出新生命的气息。
这幅画面的意义就在于,它同时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悖论。从画面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婴儿对母亲的需求以及依赖之爱,而母亲的施予之爱也是显而易见的:她分娩生出婴儿,为婴儿提供母乳,为婴儿提供保护。但另一方面,怀孕的母亲若不分娩自己必定会死去,若不母乳喂养婴儿自己会疼痛难忍;如此说来母爱又是一种依赖之爱。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悖论:母爱是依赖之爱,但其中所需要的却是能够施予;它又是施予之爱,却是一种被人依赖的施予。这个悖论我们还会在后面讨论。
即便是在动物世界,亲情也远远不止存在于母子之间。在人类社会就更加广泛,芸芸众生都能享受到亲情所带来的温暖的舒适感和亲近的满足感。在各种人本之爱里,最不偏待人的无疑就是亲情。世上有些女人可能缺乏追求者,有些男人可能很难交到朋友,因为他们不够出色。但几乎每个人,即使相貌丑陋、笨头笨脑、甚至烦人透顶,都可以拥有亲情。靠亲情联结的彼此不需要看起来般配;我见过一个低智儿不仅得到了父母之爱,还有兄弟之爱。亲情不受年龄、性别、阶层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与一个老态龙钟的护理工,尽管他们的思想处于不同的世界,也可以存在亲情关系。亲情甚至可以跨越物种的限制;它不仅存在于人与狗之间,更令人惊奇的是,猫狗之间也存在亲情。吉尔伯特·怀特声称,他发现一匹马与一只母鸡产生了亲情。
有些小说家非常擅于捕捉亲情。在《项狄传》中,托比叔叔与“我父亲”没有任何共同的兴趣和观点,他们交谈不到十分钟就会彼此产生误会,但我们这些读者都可以从书中感受到他们之间的浓浓亲情。在堂吉诃德与桑科·潘萨、匹克威克与山姆·韦勒、狄克·斯威夫勒与候爵夫人之间,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同样的亲情。还有,《柳林风声》一书中描述了鼹鼠、老鼠、獾和蟾蜍这四个搭档的亲情;虽然作者可能并非有意,却暗示了不同的物种之间也可能被奇妙的亲情相连。
亲情自有她的标准,就是彼此必须互相熟悉。我们通常可以准确地指出在哪一天哪个时辰开始了一段爱情或者友情,但我不太相信有人会记得亲情从何时开始;你一旦意识到亲情的存在,你同时也会意识到:她的存在其实已经有一段时日了。用“老”或“旧”来描述亲情的确大有讲究。狗对着从未招惹过它的陌生人狂吠不止,却会对着从未优待过它的老熟人摇尾乞怜。一个幼童会对一个脾氣乖戾的老园丁产生亲近,即使他从未正眼瞧过自己;而对一位极力想要讨好自己的陌生客人,幼童定会躲躲闪闪。当然,那个老园丁一定要足够“老”,是个“一直”都在那里的人——那种“一直”必须要比幼童短暂的记忆更久远。
如前所述,亲情是一种最卑微的爱,她不会自吹自擂。爱情或友情会让人感到骄傲,但亲情最谦卑,人们经常对其遮遮掩掩或感觉羞羞答答。有一次我对经常发生在猫狗之间的亲情发表评论,我的一位朋友回了一句:“是的,但我敢打赌,没有一只狗会在其它狗伴面前承认它与猫的亲昵。” 这句话惟妙惟肖,用来刻画人与人之间的亲情也挺贴切。
科莫斯说:“ 相貌平平、深居家中。” 亲情正是相貌平平。我们亲情的对象很多也是其貌不扬;我们爱他们这个事实,并不能用来证明我们的审美能力和鉴赏能力,他们爱我们也是如此。赞赏之爱不算是亲情的基要成分。对那些与我们仅仅存在亲情关系的人,通常是当他们不在身边或者已经离世,我们才会加以赞美。亲情谅解我们的熟视无睹,这种熟视无睹在爱情中会让人发狂,在这里却是恰到好处,正符合亲情舒适娴静的本性。如果哗众取宠、频频出镜,亲情便不再是亲情。将亲情宣之于众就好象搬家时将家俱展示在人前一样,它们放在家里还蛮不错,在阳光之下就显得破旧、俗丽、怪异。亲情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简陋不带装饰的私人物件、软软的拖鞋、洗旧的衣服、老掉牙的笑话、卧在厨房地板上摆尾打盹的狗,欢唱的缝纫机、静躺在草坪上的木偶玩具,都是亲情的藏身之处。
但我必须在此自我纠正。我刚才所谈的亲情是她独立存在的情况。亲情常常独立存在,也常常与其它的爱并存。就象杜松子酒一样,它自身是一种饮料,也可以加入其它成分调制成许多饮品;亲情本身是一种爱,也可以与其它的爱融合在一起,交相辉映,成为多种爱日常运行的媒介。离开亲情,其它的爱也许不能长久。交朋友诚然与建立亲情不同,但当一个朋友成了老朋友之后,在他身上起初与友情无关的一切将会变得熟悉,并且因熟悉而亲近。至于爱情,如果对她的品尝经过了一段不算太短的时期还没有披上亲情的便装,我会极力反对;那种状况最是令人不安,或者太圣洁、或者太兽性、或者两者交替并存。若非搭上亲情的便车,爱情便会过于高尚或过于下流,对人类而言这两者皆不可取。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其中的亲情会焕发出一种特有的魅力:当赞赏之爱蜷曲着躺下歇息时,悠闲而平凡的亲情便会环绕着我们——自由自在,又彼此都在。朋友无须谈话,情侣无须做爱;只是围坐在壁炉边上,顶多就拨一拨炭火,除此之外什么都是多余。
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三种爱,当她们融合、重叠在一起时能够相辅相成。一个佐证,就是在大部分时间和场合,三者都曾经用亲吻来表达。在当代英国,友情已经不再用亲吻的方式,但亲情和爱情依旧。亲吻在亲情和爱情中都是根深蒂固,以致于我们现在不能分辨两者究竟哪一个先用亲吻表达爱,或许是不分先后。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亲情中的亲吻与爱情中的亲吻不一样;当然,情人之间的亲吻也并非都是情人之吻。另外,亲情和爱情往往都会借助呢喃儿语说悄悄话,这常令许多新时代的人尴尬。用儿语表达感情并非人类所特有。洛伦茨教授在《所罗门王的戒指》一书中告诉我们,成年寒鸦会保留一些幼鸟特有的声音在求偶的时候使用。人类和鸟类有同样的藉口;虽然人与鸟的柔情种类不同,但都是柔情,并且两者都是在成年时唤起幼年时期使用的柔情语言,来表达成熟的柔情。
我尚未提及亲情的一个最出色之处。我前面说过,赞赏之爱不是亲情的基要元素。亲情一视同仁,即使最乏善可陈的人她也眷顾。令人称奇的正是这一点:亲情可能让我们最终对另一个人表示赞赏,而若非亲情的缘故,这种赞赏压根就不会发生。我们也许会说,我们选择自己的朋友或所爱的女子,是因为他们的某种优秀——美貌、坦诚、慈心、机智、知识,或者其它;这多少有些道理,但它还必须是符合我们个人品味的那种特有的美貌、特有的机智、和特有的良善。这也是为什么两个朋友会觉得彼此是最佳搭档,两个情人会觉得彼此是天生一对。亲情则有所不同,她的最耀眼之处,就是她能让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因爱相连。这种连结有时简直是荒谬至极——倘若他们不是被命运安置在同一个屋檐下或团体中,两个人绝对分属不同的世界。一旦两人因机缘而萌生亲情(也常常不会),他们的眼睛就对彼此张开。一开始他只是凑巧在那里,继而开始喜欢上这位“老某某”,然后慢慢发现 “这人果然有可圈可点之处”。 “尽管他和我不是一类人,但他这人挺好, 只是方式与众不同”,当我们第一次发自内心地说出诸如此类的话时,那绝对是一种超越。在那个时刻,我们可能还感觉不到这种超越,只是感觉到对“他”的宽容和纵容,但我们实际上已经跨越到了另一个境界。意识到“他的方式与众不同”,就表明我们已经不再束缚于自己的小格局,我们正在学会赞赏良善或智慧本身,而不是那种只迎合我们自己品味的良善或智慧。
有人曾说:“猫狗从小到大应该养在一起,这样它们会宽容相处。” 亲情也让我们宽容大度;在所有的人本之爱里,亲情最显宽宏、宽容、宽广。从多样性来讲,无论你自己在外界如何广交朋友,你在家庭、大学、食堂、船上、或教堂等地所遇见的人是一个比你的朋友圈更大的圈子。朋友众多,并不能表明自己对人性的优点领会更广;你还不如说“我的阅读兴趣广泛,因为我自己书架上的所有书籍我都喜欢”。这两种情况只有一个答案:“朋友是你选的,书也是你选的,他们当然适合你。” 一个真正有广泛阅读兴趣的人,可以在任何一家二手书店门口的减价书堆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书籍。同样,一个对人性的优点真正仰慕的人,在自己每天必须遇到的鱼龙混杂的人群中,总可以发现可赞之处。依我个人的经验,正是亲情让我们学会了宽容大度;对那些“碰巧在那儿”的人,亲情首先教导我们要关注,接着是忍耐,然后会心一笑,继而喜欢,最后赞赏。那些人是专为我们而造吗?感谢神,当然不是。他们就是他们,他们的奇妙我们难以想象,他们的价值我们难以估量。
现在,我们正在接近亲情的危险之处。我曾说过,亲情不会自吹自擂,而据使徒保罗所言,博爱是不自夸。亲情让我们爱平凡的人;神与圣徒的博爱,是爱不可爱之人。亲情“不过分期待”,对过错视若无睹、争执之后能立即和好;博爱也一样,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凡事包容。亲情开了我们的双眼,否则我们便不可能看到或赞赏别人身上的良善;谦卑的圣爱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完全沉浸于这些相似的地方,我们可能会进一步以为,亲情不仅仅是一种人本之爱,而是大爱本身——她在我们心中做工以成全爱的律法。难道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们果然没错?有了亲情这种爱,真的就已经此生足矣?当这种“家庭亲情”充分发展到完美境界时,与基督徒的生命就是一回事吗?我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是,绝不。
首先,圣经中有段经文论及“恨”自己的妻子、母亲和自己的生命。可是那些小说家的作品有时候读起来给人一种感觉,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段经文!这段经文自然是正确的,一切人本之爱都会与人对神的爱互相竞争,每个基督徒对此都不敢忘怀。神是人性的最大仇敌,是人类嫉妒的终极目标;神的荣美,就象令人石化的美杜莎一样可怕,可能随时会将我妻子(或丈夫,或女儿)的心从我这里偷走(对我而言是“正在”偷走)。这正是那些不信之人怨恨神的根源,尽管他们用反教权主义或厌恶迷信来遮掩这种怨恨。
我不愿高看亲情,不仅仅是因为上面提到的这种竞争关系。对这种竞争关系我也不想在此处展开,而是把它放在最后一章,眼下我们还是脚踏实地——聚焦属世之事。我之所以不愿高看亲情,还在于我怀疑小说家们所描写的那些“幸福家庭”的真实性和普遍性,我更不相信,所有不幸福的家庭都是因为亲情的缺失。家庭也会因为亲情而招致不幸。亲情的所有属性几乎都是中性的,可以向好也可以向坏。如果我们放任亲情自由发展,她只会给我们的人生蒙上阴影,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
反感情主义者和拆穿专家们虽然并没有道出有关亲情的全部真相,但他们说出来的却都是实情。其中一个例证,便是流行艺术对亲情的表达,其中充斥着令人作呕的甜蜜曲调和甜腻诗歌。这些曲调和诗歌之所以令人作呕,就在于它们所营造的假象。它们把亲情当作人们获得幸福(甚至良善)的现成配方,而实际上亲情不过是为此提供了一种机会而已。它们从不提示我们应当如何做才能获得幸福,字里行间所暗示的只是,任由亲情如温暖的淋浴一样倾泻全身吧,这样你便会万事如意!
亲情里面滴入一滴罪之后,就变了一点点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