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神本之爱:博爱 (3)

第6章 神本之爱:博爱 (3)

6.3 神本之爱爱世人

神,不仅创造了我们的天性,还将施予之爱和依赖之爱植入其中。这种人本的施予之爱生来就具有神的样式,在形像上与神相近。但这种与神相近,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却未必意味着他在距离上趋近神。任劳任怨的母亲、体恤下属的领导、诲人不倦的老师,他们可能会不停地付出,始终具有神的形像,却不一定会逐渐靠近神。另一方面,据我观察,人本的依赖之爱与神的大爱相比则无任何相似之处。更确切地说,两者相关,却是对立的相关。当然,不是善与恶的对立,而是果冻与果冻模子在形状上的凸凹相对。

除了人本的施予之爱和人本的依赖之爱,神还赐给我们一份上好的礼物;如果我们执意要分门别类,也可以算是两份礼物。神赐予人类的这份礼物就是“神本的施予之爱”,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神本的施予之爱与他植入我们天性中的施予之爱不同。人本的施予之爱,从来不会让人单单为着对象本身的好处着想;我们所施予的好处,往往是出于“达则兼善别人”,或者倾向于让自己得益最大,或者与自己为对象预设的人生规划相一致。而神本的施予之爱(即,神的爱运行在人的身上)则完全没有私心杂念,它追求的完全是让对象本身得益最大。此外,人本的施予之爱,其对象总是具有某种内在的可爱之处(这些人与自己有亲情、爱情、或志趣相投的友情),若非这样,就是他们知道感恩、值得付出,或者可能是他们的无依无助令人动了恻隐之心。但是,神本的施予之爱运行在人身上的时候,却能使人去爱那些本身并不可爱的人——麻风病人,罪犯、敌人、低能儿、性格乖张的人、自命不凡的人、尖酸刻薄的人。

其次,神还使人能够对神产生施予之爱。这似乎是一个极大的矛盾;按理来说,人奉献给神的任何东西,没有一样不是属于神的;既然一切都已经属于神,你究竟有什么可以献给神呢?可有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人们可以拒绝将自己、自己的心、自己的意志向神敞开;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自然也可以将自己、自己的心、自己的意志献给神。那些原本就属于神、离开了神便立刻荡然无存的东西(就如歌声与歌手的关系),神却让我们拥有,使得我们能够按自由意志将其奉还给神。“我们的自由意志,便是甘愿合神心意。” 此外,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我们还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向神奉献:我们为陌生人提供衣食帮助时,他们每一个都是基督。无论我们知不知晓,这分明就是人对神的施予之爱。大爱还可以运行在那些不认识神的人身上。在耶稣所讲的那则寓言中的“绵羊”(《马太福音》25:32-33),他们去监牢探望囚犯之时,既不知道神就在囚犯的身上,也不知道神就在自己身上。(我认为整个寓言是有关神对不信之人的审判,因为在希腊文圣经中,这个寓言的开头提到神召集“万民”到他面前,“万民”应当包括不是犹太人的外邦人。)

人人都会同意,神本的施予之爱是出于恩典的神,理应称作博爱。但是,我还必须扩展博爱的内涵,这一点也许人们不太容易接受。在我看来,神还赐予我们两份额外的礼物:对神的超越人性的依赖之爱和对彼此的超越人性的依赖之爱。前者指的不是我们对神的赞赏之爱(即对神的崇拜),对这个更高阶的(最高阶的)话题,我会在后面稍微提及。对神的超越人性的依赖之爱,这与人类的无尽匮乏密切相关。神将我们对他的需求转变为对他的依赖之爱,这就像一条河,水流之处自成河道;又像一瓶酒,在酒倒出的瞬间被一只神奇闪现的酒杯接住。更不可思议的是,神还在我们心中创造了一种超越人性的从别人那里接受博爱的能力。以上这两种依赖之爱是一种奇妙的恩典,因为需求与贪婪如此接近,而人类已经变得如此贪婪!但它们的确属于博爱,这个事实我无法否认。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份恩典的礼物:对神的超越人性的依赖之爱。当然,人的需求并非源自神的恩典,它与生俱来,用数学家的术语,它是“已知条件”:人作为受造物生来就有需求,并且作为堕落的受造物,人的需求又不计其数地增多。借着神的恩典,我们才能充分地认识、透彻地领悟、完全地承认(即使有所保留,也应当乐意承认)自己的需求。因为,若非靠着神的恩典,我们的欲望就会与自己的需求产生冲突。

对非基督徒来说,基督徒在信仰活动中说出的所有表示自己不配的话语,就像阿谀奉承之徒在暴君面前虚假低贱的奴颜婢膝一般,充其量也只是一种自谦的方式,就像中国的绅士自称“鄙人、不才”一样。实际上,基督徒所表达的是一种不断的自我更新,竭力更正自己的错误念头以及端正自己与神的关系;我们的确需要常常如此行,因为即使在我们祷告的过程中,自己的本性也会不断地诱使我们产生各种错误观念。我们一旦相信神爱自己,就会有一个念头闪现,相信神这样做不是因为他是大爱,而是因为我们确实可爱。对于这种念头古希腊人毫不掩饰,他们认为一个好人“蒙众神喜悦”正是因为他的善行。

而我们这些领受了更好教导的基督徒,则更擅长玩弄花招。我们绝不会认为,神爱我们是因为自己的美德。可是,看啊,我们的忏悔多么惊天动地!正如约翰·班扬在描述自己第一次虚假的决志信主经历时说:“当时我想,没有哪位英国人能比我更讨神的喜悦!” 当这种自鸣得意被挫败之后,我们接着就会献上自己的谦卑,想要讨得神的赞赏。神应当会喜欢我们的谦卑吧?即或不然,可能我们仍然缺乏谦卑,倘若我们能够认清自己并虚心承认自己的不足,这总能赢得神的欢心吧!凡此种种,层层深入、抽丝剥茧之后,就会赫然发现“神爱我们是因为我们自己可爱”这种想法的蛛丝马迹。我们只是镜子,当镜子发亮的时候,那亮光完全来自照耀我们的太阳——对此我们很容易一时接受,却很难长期警醒。无论多么微弱,我们总该有一丝丝自己的亮光吧?我们不该是彻头彻尾的受造物吧?

人类天生的需求,甚至是人本的依赖之爱,极其荒谬,它从来不愿完全承认自己的需求;故此,神将其转化,使我们能像孩童一样完全承认自己的需求,因彻彻底底依靠神而欢呼雀跃、喜乐满溢。我们成了“快乐的乞丐”!良善的人,他会为那些加增自己需求的罪而伤心难过,但并不会因为罪所引发的新需求而伤心过头,对自己与生俱来的那些单纯的需求则一点也不会伤心。因为,正是那种声称我们自己有令人称道之处、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将神赋予我们的良善保持片刻的虚幻想法,一直让我们闷闷不乐;正是这种虚幻被我们的天性当作最后一件珍宝紧抓不放!我们就像游泳的人,总想保持自己的双脚着地,或一只脚、哪怕是一只脚趾也行,而只有失去那个立足点之后,自己才能在海浪中尽情畅游。彻底放弃自己人性所固有的自由、力量和价值,我们就会从神那里得到真正的自由、力量和价值。正是因为这些东西是神赐给我们的,并且我们也知道它们并非 “源自我们”,它们才真正属于我们。这样,我们就像阿诺道斯一样,“终于摆脱了自己的影子”(乔治·麦克唐纳的《幻境:男人与女人的浪漫故事》)。

第二份恩典的礼物:神也会升华人们彼此之间的依赖之爱;这与人对神的依赖之爱一样,也需要转化成超越人性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这些不可爱之人时常都会需要(有些人在大部分时间都需要)来自别人的博爱,那正是运行在他们身上的大爱本身。可这种爱,我们虽然需要却并不想要,我们希望别人爱我们是因为我们的聪明、美丽、慷慨、有用、正直。人尽皆知,我们一旦察觉到有人正在施予我们这种至高的博爱,那一刻的震惊就如同万箭穿心。心怀叵测之人,正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会令人伤心,他们就利用这一点,假装用博爱来待我们。面对一个希望在亲情、友情或爱情上与你重新和好的人,你若说:“作为基督徒,我宽恕你”,这只会让争吵继续下去。说这种漂亮话的人当然是在撒谎!正是因为这种话真的会伤害人,才会有人口是心非地如此说,蓄意伤害对方。

从一个极端的例子,我们就可以体会到,接受(甚至不断地接受)别人对自己因怜悯而生的博爱是何其困难。假如你是个男人,婚后不久就罹患了不治之症,虽能活些年头,但必须依靠妻子养活,无用、无能、丑陋、可憎。自己非但不能为家庭创造财富,家庭反因自己的拖累而日益贫困;就连神智也不再健全,无法控制自己,随时会暴躁如雷,各种需求无可避免又没完没了。再假如你的妻子对你的同情源源不断、对你的照料有求必应。如果你能欣然接受这一切,明知无以回报却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供应,甚至不会通过无聊的自贬以博取对方的安慰与恩宠,你所行的就是超越人性的依赖之爱——那是纯天然的依赖之爱难以达到的境界。(毫无疑问,你妻子所行的也超越了人本的施予之爱,但这不是此处讨论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受比施更难,或许也更蒙祝福。

这个极端的例子所说明的问题其实具有普遍性。我们都在接受来自别人的博爱,每个人天生都会有不讨人喜悦的地方,对此别人若不喜欢也无可厚非。依天性,人们只会喜爱那些可爱的东西,没有人会喜欢吃变质的面包、听刺耳的机钻声。我们虽然不可爱却可以得到别人的宽恕、同情和爱,这除了借助于博爱之外,别无它法。任何一个拥有好父母、好妻子、好丈夫或好儿女的人,可能都会时常得到亲人们的博爱;甚至因为自己某个特殊的性格或习惯,他可能一直都在接受亲人们的博爱;他之所以能得到亲人们的爱并不是因为自己可爱,而是因为大爱本身在亲人们的身上运行。

因此,我们一旦让神进驻我们的心,神就不仅会转变我们的施予之爱,还会转变我们的依赖之爱,不仅会转变我们对神的依赖之爱,还包括我们对彼此的依赖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