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本之爱:友情 (4)

第4章 人本之爱:友情 (4)

4.4 友情的高傲

我在前面提醒说,本章主要论述友情观的重建。我希望以上内容至少能让读者明白,为何古人对友情推崇备至,认为他能让我们几乎达至人性之巅。友情这种爱带有显著的属灵特征:不受本能辖制,不受责任束缚(除非出于爱而自愿承担的责任),朋友之间极少产生嫉妒,也完全不需要施恩于人。在我们的想象中,天使之间的爱应当就是这个样子!

如此说来,我们是否已经发现,友情这种人本之爱其实就是大爱本身?现在下这个结论还为时尚早。我们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属灵”这个词可做多种解释。在新约中的很多地方,这个词的意思是“与圣灵有关”;在这些经文中,属灵的就是良善的。但“属灵” 这个词也可以简单地用来表示肉体的、本能的、动物性的对立面,这时,属灵的不见得就是良善的。除了属灵的善还有属灵的恶,既有圣洁的天使,也有邪恶的天使;人类最严重的罪是属灵上的罪。因此,我们虽然发现了友情的属灵特征,但绝不可以据此认为友情就是圣洁的、完美的。我们尚需考虑以下三个重要事实。

第一点前面已经提到,即,主管往往并不信任下属之间的亲密友情。这种不信任可能有点根据,也可能是凭空猜疑。第二点是社会大众对各种朋友圈所持的态度。他们或多或少都会带有一点诋毁的成分来称呼朋友圈:“一群” 算是最好的称呼;运气差的可能会被冠以“团伙”、“帮派”、“朋党”、“自吹自擂的小集团”等。那些认为人间只有亲情、爱情、以及同伴关系的人推测,朋友只不过是一些“自命清高、傲然不群的人”。这当然是出于嫉妒,但是,出于嫉妒的指控总能暴露真相或让我们尽可能接近真相。嫉妒比不信任更能伤人,因而我们必须对这个指控加以考虑。最后一点,我们务必注意,圣经很少用友情来形容神与人之间的爱。虽然圣经并没有完全忽略友情,经常被圣经用来象征至高之爱的,却不是友情这种看似天使般的关系,而是最自然、最本能的爱:将神比作“天父”,是用亲情表达神的爱;将基督比作“教会的新郎”,是用爱情表达神的爱。

首先,我们来研究一下主管对友情的顾虑。我认为,他们的顾虑不无道理,对其根源的思考也会带给我们一些重要发现。我前面说过,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什么?你也喜欢?我原以为只有自己与众不同”的那一刻,友情便诞生了。但是,彼此以这种方式发现的共同品味、眼光、观点未必都是好的。新的艺术、哲学、宗教、道德可能自此诞生,但是,伤天害理、同类相残、献活人祭的事也可能出现。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大部分人可能都经历过交友的明媚与阴暗。第一次遇到有人喜欢自己最崇拜的诗人,那一刻的感觉很美妙;以前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现在可以互相点亮,以前深感羞愧的事情现在可以坦然相告。但是,当我们第一次遇见有人和自己怀有同样的邪恶秘密时,那种欣喜同样强烈;这种邪念也会因着相互交流而变得更加具体清晰,并且我们也不用为此继续独自羞愧。即便时至今日,那种共同的仇恨或不满仍然极具诱惑力,无论老幼都难以抗拒。比如,对唯一一位和你同时发现学院副院长过错的同事,你很难不与其以朋友相称。

在一群志趣迥异的同伴中,我会觉得形单影只,我会对自己所持的某些观点和准则缺乏自信,既羞于公开承认,也怀疑它们是否正确。可一旦回到朋友当中,不出半小时,甚至不出十分钟,同样的观点和准则就会再次变得不容置疑。这个小圈子的意见胜过一千个局外人,当我身在其中时是这样;随着友情的加深,即使朋友远在天涯,也是如此。因为我们都希望得到自己的同道中人、“知心朋友”的评价,只有他们才真正懂得我们的想法,才会按照我们彼此心领神会的准则进行评价。他们的赞扬令我们望眼欲穿,他们的责备令我们心惊胆颤。早期那些零零散散的基督徒群体之所以能够存活下来,是因为他们只看重“弟兄”之爱,对周围所充斥的异端邪说置之不理。不过,违法乱纪、扭曲变态者,他们的小团伙也同样可以存活;这些人也是对外界的声音置若罔闻,蔑称其为外行人的聒噪,认为那些外人“不懂装懂”,因循守旧、一本正经、道貌岸然、谎话连篇,是“中产阶级”和“既得利益者”。

由此不难看出,为何主管会对下属的友情有抵触情绪。每一份真正的友情都是一种分裂,甚至背叛。这种背叛可能是严肃的思想家对哗众取宠的普世观念的背叛,也可能是引领时尚潮流者对平庸的大众品味的背叛;可能是真正的艺术家对流行的粗俗艺术的背叛,也可能是沽名钓誉之辈对传统文明的背叛;可能是高尚的人对社会腐败的背叛,也可能是不法分子对社会正道的背叛。无论哪一种,都不会讨主管们的欢心。每个朋友圈内部都有一个 “共同论调”,它能让成员凝聚,抵抗外界大环境“舆论”的干扰。因此,每一群朋友都是一股潜在的阻力。有真朋友指点迷津的人不大容易管理或“拉拢”,好的主管很难让他改邪归正,坏的主管也很难使之腐化堕落。所以,如果我们的主管,通过强制手段,或通过鼓吹“团队精神”,或者暗中让下属无法支配自由的闲暇时间开展私人活动,从而营造出一个只有同伴、没有朋友的工作氛围,他们就成功地排除了友情可能带来的危险,但同时也剥夺了我们赖以防止被完全奴役的最有力的保障。

其次,友情中也确确实实存在着危险。诚如古人所见,友情可以是培养美德的学校,但古人却忽略了一点,友情也可以是滋生罪恶的温床。也就是说,友情具有正反两面,既可以使好人变得更好,也可以使坏人变得更坏。对此我不必浪费口舌详加说明,因为我们眼下所关注的不是列举狐朋狗友的危害,而是要警惕良朋益友的潜在危险。

与其它人本之爱一样,友情这种爱也有自己的先天疾病。很明显,所有的友情,无论是好是坏,或者中性,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至少在某些事情上,友情让人对外界的意见视若无睹或置若罔闻。一个朋友圈子,即使他们的友情只不过是建立在类似集邮这种无足轻重的共同爱好之上,他们也会理直气壮、盲目排外,哪怕外界有百万人认为那种爱好很愚蠢、有数千人只是浅尝辄止,这些不同的声音也会被他们一概拒之门外。面对百万人将风暴归因于巫术的观点,气象学的创始人也曾理直气壮、坚持己见。我这么说无意冒犯,因为我知道,对于高尔夫球手、数学家、机动驾驶员那些圈子来说,我自己就是个门外汉,而我也同样有权利将他们视作自己朋友圈的局外人。志趣相投的人应该常相聚,相看生厌的人理应少相见。

面对外界观点,友情所展现的那种局部性的视若无睹或置若罔闻,不仅合理而且必要。但其中的危险在于,它可能演变成全面性的视若无睹或置若罔闻。这种情况最突出的例子不在朋友圈,而是在神职阶级或贵族阶级中。主耶稣那个时代的祭司阶层是如何对待平民的,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在傅华萨的《编年史》中也有同样的例子,那些骑士对“局外人”,就是乡下农夫,既无同情,也无怜悯。骑士们对农夫的冷漠虽然令人叹息,但那与他们的一种优良品质有着密切关系。对勇敢、慷慨、礼貌、荣誉,他们自有一套很高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在那些谨小慎微、斤斤计较的农夫看来却是十足的愚蠢。为了坚持自己的标准,骑士们漠视(也必须漠视)农夫的观点,“毫不在乎”农夫的看法。倘若他们当时在乎的话,我们今天的标准将会更加低俗。但是,这种“毫不在乎”却渐渐成了骑士们的习惯。在应该漠视的时侯选择漠视,这诚然无可厚非,却会轻易让骑士们忽视农夫对正义和怜悯的呼求。局部性的漠视,既高尚又必要;但会诱发全面性的漠视,既傲慢又残忍。

当然,朋友圈不可能像一个有权势的社会阶层那样压迫外界,但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朋友圈也面临着同样的危险。仅就一个朋友圈的主题而言,有些人被称为局外人是名正言顺的,但在与主题无关的其它方面,这个圈子同样会把别人一概视为“局外人”。所以,它就像贵族阶级一样,也在自己的周围建立了一个消声的真空地带。文学圈或艺术圈漠视普通人对文学或艺术的看法,这也许是正确的;但逐渐地,他们可能会漠视来自普通人的一切建议,包括他们应该付账单、修指甲、讲礼貌。如此一来,不论这个朋友圈有什么缺点(没有完美无缺的朋友圈),它都难以改正。更糟糕的是,那种合理的、局部性的漠视是建立在某种优越感之上(即使只是在邮票知识上比别人了解更多),而这种优越感会为全面性的漠视推波助澜,让这个朋友圈对所有的局外人不仅无视而且蔑视。最终,朋友圈会演变成一个非常类似于阶级的东西。的确,一个小圈子就是一个自封的贵族阶级。

我在前面说过,在健康的友情中,每个成员在其他人面前往往会有一种谦卑感,认为“他们”都很出色,自己能与“他们”为伍实在是荣幸之至。但不幸的是,从另一个视角看,这里的“他们”就是“我们”自己,因而,从个人的谦卑到集体的骄傲其实只有一步之遥。

我刚才所提的那种骄傲,不是所谓社交上的骄傲或爱慕虚荣式的骄傲(喜欢认识达官显贵,并喜欢让别人知道自己认识达官显贵)。这两种骄傲性质完全不同。爱慕虚荣的人希望加入某个团体,是因为该团体已经被公认为精英;而朋友们则已经抱成一团,因为骄傲他们会逐渐自诩为精英。在友情中,我们的初心只是寻求志同道合的人,后来才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贵族阶级的成员。当然,我们不会如此标榜自己,每一位知道友情为何物的读者,可能都会竭力否认自己的朋友圈犯过这种荒唐的错误。我也否认;但在这类事情上,我们最好不要从自己的朋友圈谈起。无论我们自身的情况如何,作为局外人,我们都曾经在别人的朋友圈中观察到集体式骄傲的倾向。

我曾经参加过一个会议,会议期间遇到两位显然是好朋友的年轻牧师,他们在一起谈论除神之外的“非被造能源”。我就问他们,《尼西亚信经》称神为“一切有形无形之物的创造主”,如果这是正确的,除神之外,怎么可能有其它的非被造之物?他们只是相视大笑,对我则一言不发。我并不反对他们发笑,但也希望得到口头答复。那绝不是一种嘲讽或令人不悦的笑,传达的意思就象美国人说“他可真逗”一样;当大人听到一个刁钻古怪的小孩提出一个无人问过的问题时也会开心大笑,两位牧师的笑便是这样。那笑声丝毫不会让你觉得含有冒犯之意,这真的令人难以置信;但它却又清清楚楚地向人表明,他们自认“高人一等”的感觉已经深入骨髓,他们屈尊来到我们当中,就如同农夫中的骑士一样鹤立鸡群、孩童中的长者一样俯视众生。

他们对我的问题很可能有答案却不屑多费口舌,以我的无知程度,即使说了怕也不能明白。可是,就算他们只敷衍一句:“这恐怕说来话长了”,我也不会论断他们怀有友情的骄傲。那种骄傲恰恰反映在他们的眼神和笑声里,从视觉上和听觉上同时流露出一致对外的优越感;他们认为自己理当怀有优越感,因而毫不掩饰。这种优越感无意冒犯别人,也无明显的伤害别人或得意忘形之意(这两个年轻人都很有教养),但这恰恰突显了他们睥睨众生的高傲姿态。这种优越感是如此安稳,以致于他们有底气做到宽以待人、温文尔雅、不动声色。

朋友圈一致对外的优越感,并非总是表现为上面那种睥睨众生的高傲(即,又镇定又宽容),也可能表现为不可一世的骄横:我行我素、争强好胜、愤世嫉俗。另有一次,我在一个大学生社团演讲,按惯例,演讲之后是讨论问题的时间。一个年轻人紧绷着脸对我大放厥词,最后我忍无可忍,说:“嘿,这位先生,你在五分钟之内有两次攻击我为撒谎者。如果你在评论时继续这样针对人而不是针对问题本身,我必须离开这里。” 我料想他可能会有两种反应:或者怒不可遏、变本加厉地侮辱我,或者满面羞愧地向我道歉。令人惊讶的是,他两者都没做。他竟然无动于衷,脸上还是那种惯有的倦怠表情,除了不再直接说我撒谎外,他依旧吹毛求疵。你撞到的是一堵铜墙铁壁,他早已准备就绪,不会冒险与我这样的人建立任何正式的个人关系,无论这关系是友是敌他都浑不在意。几乎可以肯定,他背后有一个不可一世的朋友圈——自封的圣殿骑士团,他们永远是全副武装,随时准备捍卫落难的恶魔同伴。我们(就是他们眼中的“别人”)根本就不配做人,只是一些理当被灭绝的动物标本,代表不同的年龄群、不同的类型、不同的舆论思潮、不同的兴趣。他们的一种武器刚被缴械,又立即冷静地拿起另一种武器。遇到我们的时候,他们压根就不觉得是遇到了人,而只是有公务要执行——向我们喷洒杀虫剂(我曾经听人用过这个比喻)。

那两位有教养的年轻牧师和那位不太有礼貌的学生,他们的知识水平都很高。爱德华时代的那些名流们也是知识丰富,却愚蠢得登峰造极,以至于自诩为“社会精英”。但是,一个由平头百姓组成的朋友圈也同样会拥有一致对外的优越感,并且他们会以更加粗犷的方式将这种优越感炫耀出来。大家都遇见过,在学校里,“老司机”在新生面前高谈阔论;在军队里,正规兵彼此在“临时兵”面前夸夸其谈;在酒吧或火车车厢里,粗俗的朋友时常高声说话以吸引陌生人的注意。这些人谈话时交头接耳、故作神秘,却又刻意让别人听到,其目的就是让每一位局外人明白自己不属于他们的圈子。这种友情其实除了排外,几乎没有任何实质“内容”。在与外人交谈时,每个成员都喜欢用教名或绰号提及其他成员,外人当然不知所云,而这正是他们的目的所在。我曾经认识一个人更是精于此道。他提到自己的朋友时直呼其名,好像听者都知道、也必定知道他们是谁。他的开场白是这样的:“理查德·巴顿曾亲口告诉我……” 我们当时都很年轻,从不敢承认自己没听说过理查德·巴顿这个人。他说话的口气让人感觉:理查德·巴顿这个名字显然是家喻户晓,有点见识的人都应当知道,“不知道的人定是无名之辈”。很久之后,我们才慢慢意识到,其他人也没听说过这个人。(我现在怀疑,他提到的所谓理查德·巴顿、赫兹凯亚·克伦姆威尔斯、爱利诺·弗斯特,就像哈里斯太太一样,根本就是子虚乌有。但大概有一年的时间,我们完全被他镇住了。)

由此可见,我们在很多朋友圈中都会发现友情的骄傲,它可能是睥睨众生的高傲,不可一世的骄横,或者招摇过市的炫耀。认为自己的朋友圈不存在这种危险的人,有可能过于轻率,因为省察自己的朋友圈当然是最难的事。确实,这种骄傲的危险与友情之爱几乎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友情必定排外。最初的那种良性、必要的排外之举,很容易演变成一致的排外之风,继而沦落成低劣的排外之乐。一旦以排外为乐,友情的水准便会一落千丈。我们也许永远不会变得不可一世,也不会招摇过市,但我们有可能更加糟糕,不幸成为“社会精英”。那最初凝聚我们的共同理想将会消逝不见。我们的小圈子将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圈子,一个自诩(因而是荒谬的)为贵族的小阶层,沐浴在我们合力为自己量身定制的月光中。

陷入如此光景的朋友圈,有时候也会涉足实际领域。该圈子会审时度势地进行扩充,招募一些自认为是 “可塑之才”的人,至于他们与该圈子最初的共同追求是否相关却无关紧要。这个圈子逐渐成为当地的一股势力,其成员身份在政治上变得不可小觑,尽管所涉及的政治也许只限于一个军团、一个学院或一个教区。这个圈子的主要职能变成了对各种议事协会的操纵、为“可塑之才”谋取要职、为对付穷苦百姓而形成统一战线。那批曾经聚在一起谈论神或诗歌的人,现在聚在一起谈论的是工作职位与生存之道。当然,他们自会求仁得仁。神对亚当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当一个朋友圈自甘堕落,成为一群欺世盗名之徒时,他们昔日的友情便退化回归到其原始状态,也就是那种纯粹世俗的同伴关系。现在,他们一伙与原始部落的猎人群体已经毫无二致,称他们为猎人也确实是恰如其分;只不过,不是我最敬重的那种猎人。

普罗大众看问题向来不会完全正确,但也从来不会完全错误。他们认为,每一份友情的出现都是为了享受从自大和优越感而来的快乐——这一点无疑是错误的;我相信,他们的错误在于断定所有的友情无一例外都沉溺于这些快乐。但有一点似乎又是正确的,就是他们将骄傲鉴定为友情的天敌。正因为友情是最属灵的人本之爱,所以,困扰友情的危险也是在属灵层面上。如果愿意,你甚至可以将友情称作天使之爱。但请小心,如果人类想食用天使的口粮而又安然无恙,他就必须借助多重的谦卑来保护自己。

现在,我们也许可以斗胆猜测一下,为什么圣经极少用友情来比喻神的至高之爱。友情不宜用来表征圣灵之事,是因为友情自身其实已经具有太多的属灵成分。最高者乃是站立在最低者之上。神可以安然无虞地自称为我们的父亲和丈夫,因为只有疯子才会认为神真是我们的生父,或者,神与教会的婚姻关系真有属灵之外的含义。但是,如果友情被用来表征神的爱,我们就有可能误将两者混淆,友情中固有的危险就会加剧。更糟糕的是,友情在属性上所呈现的那种与属天生命的相近,也可能会被我们误解,觉得友情近乎属天生命本身。

因此,与其它人本之爱一样,友情不能救赎自己脱离险境。实际上,由于友情的属灵特质,其面对的敌人更狡猾,若想让友情之果保持甜美,就需要更加全心全意地寻求圣灵的保护。思索一下你会发现,友情的正道竟然是如此狭窄!一方面,它绝不能变成令众人蔑视的“自吹自擂小集团”;但另一方面,如果其成员不能充满赞赏之爱,彼此之间不能互相钦佩,它便根本不是友情。除非我们的生活极端贫困不能奢望友情,否则,我们所向往的友情就应当像《天路历程》中的女基督徒和她的同伴那样:

她们彼此相看,惊呆双眼,因为她们都看不见自己的荣美,只看得见同伴的荣美。于是,她们开始彼此夸赞对方胜过自己:这个说,你比我更俊俏;那个说,你比我更美丽。

从长远来看,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让我们安然体验到这种美妙经历。约翰·班扬在《天路历程》中的同一章里也指明了这种途径:那是在解释者的家里,“她们彼此相看”发生在她们沐浴、盖上印记、刚刚换上“洁白的衣服”之后。在友情中,如果我们记得要沐浴、盖上印记、披上新衣这些步骤,就不会偏离正道。支撑友情的共同根基越高端,记住这些步骤就越发必要,尤其是当友情是以明确的信仰为根基时,忘记这些会产生致命的后果。因为如此一来,我们便会产生错觉,觉得是我们这四五个人自己选择了彼此,每个人都慧眼识珠,发现了其他人的内在之美,志同道合的我们便自动成了高贵一族,甚至觉得我们凭借个人能力竟然可以平步青云、睥睨众生。而其它的人本之爱却不会让我们产生这种错觉。比如亲情,它显然依赖于亲属关系或至少是某种亲近关系,而这些从来都由不得我们自己选择。至于爱情,世上有一半的情歌和情诗会告诉你,爱上一个人完全是命中注定,就像雷电一样不由我们驾驭。古人也说,“爱恨情仇不由己”。爱情可以定于丘比特之箭,亲情可以由基因相连,无论如何,两者都不容我们自作主张。

而友情却不受亲近关系或命运的辖制。有鉴于此,我们可能会以为自己的友情掌握在自己手中,其实不然。如果我们的年龄再相差几岁;住处相距再远一点;各自选择了不同的大学;分别隶属不同的军团;初次相遇时偶然谈到或未谈到某个话题——错过其中任何一个机缘我们都不可能彼此产生友情。当然,严格来讲,基督徒不会相信机缘,恩典的主一直在暗中工作。耶稣基督曾对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 对每一群基督徒朋友,主也完全可以说:“不是你们选择了彼此,而是我选择让你们彼此相知。” 友情不是对我们慧眼识人和高超品味的奖赏,而是神的工具,借以将朋友之美向每个人一一展现。朋友之美并非比一般人的美更加突出,只不过借助友情,神让我们眼界大开。我们所见的朋友之美,与所有的美一样,本是从神而来;并且,神会祝福真挚的友情,让友情中的朋友之美越发增多。所以说,友情不仅是神用来展示美的工具,同时也是神创造美的工具。在友情这场盛宴中,摆设筵席的是神,选择嘉宾的是神;让我们不妨斗胆希望,有时候在宴会中主持大局的还是神。神应当永远坐着为王;我们绝不可以喧宾夺主。

这并不是说,我们在神的宴席中必须始终保持不苟言笑。神不许这样,因为欢声笑语也是神的创造。对于某些事情的严肃性,我们必须要铭记在心,但同时也应时常做到举重若轻、张弛有度;此乃喜乐人生的一大奥妙,却也不易把握。下一章我们还会有机会对此话题展开探讨。最后,让我引用邓巴的一句精辟的诗词来结束本章:

人啊,当取悦造物之主,当与神永远和好,

莫投尘世以樱桃,不求尘世之琼瑶。

1 Comment

  1. Hannah

    特别感慨的是对于朋友圈高傲的描述。
    我今天还在我先生面前高谈阔论说:我觉得朋友关系很容易流失,亲情会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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