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法做到两全其美;嘲笑逻辑的局限性并不能缓解困局。
艾弗·阿姆斯特朗·理查兹《文学批评精义》第25章
假如自然主义是正确的,那么在原则上,人们一定可以从整个自然系统上对每个有限的事物或事件做出解释。我之所以说“原则上的可解释性”,是因为我们当然不会苛求自然主义者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能对每个现象给出详细解释。显然,许多事情只有在科学取得了更大的进步之后才能得到解释。但是,如果我们要接受自然主义,就有理由提出这样的要求:一般来讲,人们应该能够看到整个系统是如何来解释每一件事的。但凡存在任何一件事,如果我们可以预见到整个系统不可能对它提供解释,那么自然主义将一败涂地。如果有任何一件事,我们必须允许它在某种程度上独立于整个系统(即,如果任何一件事有理由声称自己是独立的,它无法表达自然系统的整体性质),我们其实就已经舍弃了自然主义,因为自然主义学说只承认大自然这个连锁系统。假如真是这样,只要我们的知识足够丰富,自然主义就能一网打尽——每个事物和事件便都可以完美无瑕地解释为自然系统的必然结果。依照这样一个系统,如果你此时此刻不是正在阅读本书,它就会自相矛盾;反过来说,你之所以正在阅读本书,唯一的原因就是大自然在这个地方和这个时刻注定要如此发展。
最近有人提出了一个科学理论给严格的自然主义带来了挑战。虽然我本人不会以此为论证的依据,但它值得人们关注。科学家们以前相信,即便是最小的物质粒子也遵循严格的运动定律;换句话说,每个粒子的运动都与整个自然系统“联锁”。如果我对一些当代科学家们的观点理解无误,他们似乎认为事实并非如此。他们似乎认为每个物质单元(最好不要再轻率地称之为 “粒子”)是以一种不确定的或随机的方式运动;它其实是在“自由”运动或者说“随己意”运动。我们在可见物体的运动中所观察到的规律性可以这样来解释:每个最小的可见物体也都含有数百万个物质单元,因此根据“大数定律”,所有单元的行为特异性可以通过相互叠加得以平衡。一个单元的运动是无章可循的,这就像是抛出的一枚硬币,其结果是无法确定的;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十亿个单元,大多数的运动行为却是可预测的,这就好比你把一枚硬币抛十亿次,你完全可以预测到硬币正面和反面出现的数量近乎相等。在此,读者应当会注意到,如果这个理论正确,我们其实已经承认了在大自然之外还有其它东西。如果每个物质单元都在“自行其事”地运动,与所有其它外部事件全无瓜葛,那么这些运动就不属于大自然。当然,将它们归类于超自然的事件会过于颠覆人们的习惯,所以我们应该称其为“次自然”的事件。如此一来,人们对“大自然包罗万象,没有通向外部的门户“这样的信心将化为乌有。在大自然之外显然有某种次自然的东西;所有的自然事件和“物体”确实都受到这种次自然领域的馈赠。显而易见,如果大自然有一扇向次自然敞开的后门,那么她也很有可能会有一扇大门向超自然敞开—— 超自然的事件当然也可能会从那扇大门进入大自然。
我之所以提到这个理论,是因为它相当生动地阐明了我们在下文需要使用的一些概念。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会对这个理论信以为真。像我这种受过哲学教育而不是科学教育的人,几乎不会相信科学家们能将他们的真实想法确切地表达出来。我禁不住会想,也许科学家们只不过是在说“人类永远无法测准每个单元的运动” ,并非是说每个单元的运动都是随机的和无章可循的。 即使他们所指确实是后者,一般人也很难确信这个毫无规律的“次自然”的想法有朝一日不会被新的科学进展完全颠覆,因为进步正是科学的冠冕。所以,我情愿转向其它证据。
很明显,我们所有的知识,所有无法直接感觉到的东西,全都是从自己的感觉推理而来。我并不是说我们应当像孩童一样以自己的感觉为“证据”,单凭感觉去论证空间、物质和其他人的存在。我的意思是当我们到了一定年纪,足以理解“自然主义与超自然主义之争”这个问题时,倘若我们在任何事物上(譬如,太阳系或西班牙无敌舰队)的信心受到别人质疑,我们辩护时的论证方式必定是基于自己的直接感觉进行推理。最常见的推理过程会是这样的:“我能感受到一些外在的颜色、声音、形状、快乐和痛苦,对此我自己虽然无法完全预测或掌控,但我越琢磨就越能感觉它们的表现具有规律性,因此在‘我’之外必定存在别的东西,而且它的性质必定有章可循。” 这个推理过程非常笼统,它其实是对各种各样具体推理的抽象,人们借此可以得出更细致的结论。比如,人们从化石推理出进化论,从在解剖室中那些“类人”生物的头骨内所发现的东西进而推断出人类自己大脑的存在。
这么说来,人类所能获取的一切知识都取决于理性推理的可靠性(validity)。 人们在推理时会用到 “一定是”、“因此”和“因为”这些词汇,如果它们表达出的那种确定性真实反映了人们对外在对象的客观领悟,那么如此甚好,这样的推理就是可靠的。 但是,如果那种确定性只是人们自己头脑中的一种主观感觉——如果它只是反映了我们大脑的一时冲动而不是对脑外现实的真正洞察,那么我们就无法获取知识。 除非人类的理性推理能力是可靠的,否则任何科学都不可能让人得到真相。
由此可知,如果一种宇宙观否定人类的思考具有洞察真相的能力,这种宇宙观就不可能正确。如果一个理论能够解释宇宙中的一切却无法让人相信人类的思考是可靠的,对那样的理论人们勿需理睬;因为那个理论本身就是思考的产物,假如思考不可靠,那个理论当然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那样的理论只会自拆台脚,它论证了“没有任何论证是正确的”, 证明了“不存在证明”——这纯属无稽之谈。
因此,严格的唯物主义观点会自我否定,就像霍尔丹教授在多年之前曾经这样写道:“如果我的思考过程完全由我大脑中的原子运动所决定,我就无法确定我的观点是正确的……因此我也就没有理由再认可‘我的大脑是由原子组成的’这个观点(《可能世界》,第 209 页)。” 即使自然主义并不是纯粹的唯物主义,在我看来它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尽管在形式上不是那么明显。自然主义抹杀了人类的推理能力,或者至少说它将人类的推理能力贬低到了如此地步,以至于它已经无法再自圆其说。
要想看清这一点,最简单的是让我们留意一下“因为”这个词的两种用法。我们可以说,“祖父今天病了,因为他昨天吃了龙虾。” 我们也可以说,“祖父今天一定是病了,因为他还没有起床(我们都知道他身体健康时总是早起)。” 在第一句话中,“因为”这个词表示因果关系:吃龙虾让他生病了。在第二句话中,“因为”这个词表明的是逻辑学家所讲的推理关系(根据 → 结论)。老人晚起不是他生病的原因,而是我们断定他生病的依据。 “因为它伤到了他,他大哭起来”(前因⤏后果)和“因为他大哭起来,它一定是伤到了他”(根据 → 结论)之间也有类似的区别。在数学推理中我们特别熟悉 “从根据到结论”这种推理关系:“A = C,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了A和C都等价于 B。”
从前因到后果,反映了两个事件或“事态”之间的动态联系; 而从根据到结论,则是两个想法或两个断言之间的逻辑推理关系。
在一长串的思考中,除非每个想法都与前一个想法存在推理关系(从根据到结论),否则,这样的思考根本不能让人获得真理。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我们不能从 A 逻辑推导出B来,那个结论(A=C)就毫无意义。假设有人问:“你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我们若要证明自己最终的想法是正确的,就必须从“根据”开始回答(推理关系)。可另一方面,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件都必须通过因果关系与先前发生的事件相连,而我们的思考活动也是事件;因此,对“你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 这个问题,正确的回答又必须从“因为”开始(因果关系)。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除非我们的结论是从某个根据推出的逻辑结果,否则它就毫无价值(即便那个最终的想法正确,也是出于侥幸);同时,除非我们的结论是某个原因带来的结果,否则那个想法就根本不会出现。所以说,一长串的想法若要有价值,在与其对应的一系列的思考活动上,推理关系和因果关系必须同时成立。
但不幸的是,这两种关系分属不同的系统。被诱发与被证明是不同的。偏见、痴心妄想、胡思乱想,这些非理性的想法都是只有诱因却没有根据。事实上,被诱发与被证明是如此不同,以至于人们在争论中表现得就好像两者是互不相容的:一个想法若存在诱因,人们一般就会断定这个想法没有根据;若要诋毁一个人的观点,最流行的做法就是诉诸于因果关系——“你之所以那么说,只是因为你是个资本家,或者你有癔想症,或者你是个男人,或者你是个女人。”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一个观点可以完全从诱因上来解释,既然因果关系已成定局,那么无论是否存在根据,这个观点都必定会出现。这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果我们勿需考虑根据就能够为某个想法提供完美解释,就不必再多此一举。因为,即使那个想法确实有根有据,这些根据也丝毫不会影响那个想法的实际出现。那个想法的出现是一个心理事件,凡是事件就一定有诱因,所以它必定是一个因果链中的一个环节,可以向过去追朔到时间之始、向将来延伸到时间之终。 缺乏逻辑根据这样的小事又岂能阻止那个想法的出现?又或者说,即便有根有据,这又岂能促进那个想法的出现?
我们知道,通过联想,人们的一个念头可以与下一个念头建立因果关系(当我想到欧洲萝卜时,就会联想起我就读的第一所学校)。在理性推理中,我们若想让推理关系和因果关系同时成立,似乎只有一个可能,即,如果一个念头“是”另一个念头的逻辑根据,前者就必须诱发后者。如此一来,作为诱因和作为根据将会合而为一!但是,这么做显然并不正确。如果一个人想要萌发“这是玻璃”这个念头,就不得不“想到”它所有的逻辑结论,那人的日子该会多么难熬! 我们从经验得知,一个想法可以是许多想法的逻辑根据,但那个想法却不一定会 “诱发” 它所有的逻辑结论,因为那些逻辑结论不可能都出现在思考者的大脑里,那个想法甚至不一定会诱发任何一个逻辑结论,因为很多时候人们根本就想不到任何结论。
因此,我们必须对刚才的说法进行修正,从而得出以下法则:在理性思考中,如果一个想法可以“被看作是”另一个想法的根据,前者与后者就建立了因果关系。在“被看作”一词中,我们用了感官上的比喻,如果你对此有所顾虑,也可以用“被理解成”或“被领会成”或干脆用“被知道是”来代替。所有这些词用在这里几乎没有区别,因为它们都能让人想到思考的真谛。
思考活动,或者说推理活动,无疑也是事件,但它们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事件。一般的事件除了事件本身并不涉及其它,也无所谓真假(当人们说“这些事件或这些事实是假的”,那显然是指别人对它们的描述是假的)。但思考活动是思考者对其它事物的认识,因此有真假之分。所以,我们可以而且只能从两种不同的角度来考虑人类的推理活动。第一种观点认为,推理活动是出现在一个人心理过程中的主观事件。第二种观点认为,推理活动是思考者对其它事物的洞察或认知。某个人在某个特定的时刻从念头A转到念头B,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个心理转变,而从思考者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是那人领悟到了某条逻辑蕴含规则A→B(即,如果A那么B)。当我们采用心理学的观点时,我们会使用过去时态: “刚才我从A想到了B。” 但是当我们提到逻辑蕴含关系时,我们总会使用现在时态——“现在我由A可推知B”,因为A与B之间的逻辑关系一直都会成立。并且我们绝不能将第二种观点当作一种主观幻觉而否定它,否则,人类所有的知识将会受到置疑。因为,倘若推理活动不具有洞察真相的能力,人们除了自己当时的主观感觉之外不能获取任何知识。
当然,知识的获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人们的“求知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应当只取决于求知的对象:“它被知道是如此这般,完全是因为它就是如此这般”——这就是求知的实质。“因为”一词在上面那句话中显然表示一种推理关系;但如果你愿意,基于刚才所讨论的法则,前半句中的“被知道是” 这个词连接了根据与结论(它→如此这般),所以后半句中的“因为”也可以表示因果关系(它⤏如此这般),但这是一种独特的因果关系。毫无疑问,“求知活动”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它就不会发生:这些前提条件包括求知者的健康状况(生理自然)、注意力(心理自然)、以及意志状态(理性状态)。但求知的本质必须由它所求索的真相来决定。倘若一个求知活动可以完全由其它已知的事物来解释,它就算不上是求知活动;以听觉做个类比,在排除外界的噪音干扰的情况下,如果我耳朵感受到的声音可以完全从其它的源头(比如,重感冒引起的耳鸣)来解释,那将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听见”。真正听见的内容就是在你不考虑耳鸣之后剩余的部分。同理,一个看似是求知的活动,如果求知者可以从其它已知的事物对获取的知识的某些部分进行解释,那么他在求知中真正所“知道”的内容,正是其它事物所无法解释的那一部分,正是为了充分地解释求知的对象而需要明白的那一部分。
任何一个理论,倘若它不用引入人类赖以获取知识的“求知” 活动却自称能够完全解释人类的理性行为,这个理论就是胡扯,因为它根本就无法解释理性。然而,在我看来,这正是自然主义注定要做的事情。 它自称对人类大脑的理性行为提供了全面解释; 但若细加揣摩,自然主义完全容不下人类的“求知” 活动和洞察力,可正是它们决定了人类理性思考的全部价值,而理性是人类发现真理的唯一途径。
让我们来看一下自然主义的解释。人人都会同意,理性,甚至是人类的感知能力以及生命本身,都属于自然界中的迟到者。 因此,如果大自然就是一切,那么理性在历史上必定有一个产生的过程。 当然,对于自然主义者来说,这个过程并不是为了产生一种能够让人发现真理的理性行为而设计。自然主义者认为,设计者并不存在,并且在人类学会思考之前原本也不存在真理与假相这种概念。 因此,人们现在具有的这种所谓的理性行为(思考或推理)一定是通过自然选择“进化”出来的,那些不太适合人类生存的大脑活动则被逐渐淘汰。依照自然主义的解释,原始人类的想法曾经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原始人类的想法都不是对客观真相的理解,都只是一些主观事件,我们现代人的许多想法也是如此。进化之初,有些想法即使具有外界诱因,那也就像痛苦的产生一样,只不过是人们对刺激的反应。自然选择的运作机制,正是通过消除那些不利于生物生存的反应并促进那些有利于生物生存的反应。
但是,如果说这种应激能力会升华成为对事物的洞察力,即便只是轻微的迹象,那也是匪夷所思。反应与刺激之间的关系完全有别于“获得的知识”与“求知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比起只有光敏器官的原始生物,人类的生理视觉对光的反应要灵敏得多。但是,无论是自然选择这种方式,还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到的其它可能的进化方式,都丝毫不能使人类的视觉变成对光的知识。诚然,没有视觉,我们就不可能拥有对光的知识。但是,有关光的知识是通过大量的实践和基于实践的推理来获取,而不是通过对视觉反应的进化。了解光的人不是他们的眼睛特别明亮,而是他们研究过这门科学。人们心理上对环境的反应也是如此——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好奇心、厌恶、喜悦、期望,这些都可以无限地进化,但它们始终只是反应而不会变成其它东西。这种非理性的反应绝对不可能进化成可靠的理性能力。当然,它们的进化可被视为人类生存的一种方式;它确保人们会因得利而生欢喜、因危险而生厌恶,并且让喜恶的程度与实际的利益或危险程度形成严格的正比关系。它虽然有别于理性那种方式,却可以像理性一样为人类的生存服务,有时甚至更有果效。
除了自然选择之外,让我们再来考虑一下人的实践经验。经验最初是个人的,然后通过传统和教导代代相传。 有人可能会相信,原本非理性的大脑活动,借助千年累积的经验可以演化成我们现在所说的理性行为,就是在实践中体现出来的推理活动。一个人在看到烟雾的地方发现了火(或者火的残余物),在他多次经历同样的事情之后,每当看到烟雾他总会猜想到火的发生。 这种猜想,以“如果有烟,定然有火”的形式表达,就成了我们所说的推理。 人类所有的推理都是如此产生的吗?
倘若果真如此,这些推理就全都不可靠。重复的经历无疑会滋长人的先见之明。经验能训练人们从看得见的烟猜想到看不见的火,它同样能训练人们认定天鹅全都是白的(直到他们见到一只黑天鹅),也能训练人们认定水总是在 212 °F 时沸腾(直到有人尝试过在高山上煮水烧饭)。这样的猜想不是推理,也不一定正确。“曾经同时出现的事物在未来也必定同时出现,” 这个假设只是动物的行为指南,不是理性的行为指南。只有当你推测出“既然两者总是同时出现,因此它们可能互相关联”,然后继续尝试去发现那种相关性时,理性才会应运而生。当你发现了烟雾的本质以后,你那种对火的朴素的猜想才能被真正的推理所代替,而在此之前,猜想在理性面前不过就是个猜想而已。此外,推理不一定都源于猜想——推理可以依赖于公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本就不用求助于过去的经验。“一切事物,如果它们与同一事物等价,它们也彼此等价,” 我认定它“必须”如此,我对这个规律的认同根本不是基于我从未发现过反例。今天有人把公理称作恒真命题(在我看来只是叫法不同)。正是通过这样的“恒真命题”,人们的知识才由少到多。“恒真命题”这样的叫法,其实就是说这些命题的真实性是完全毋庸置疑的。形如 “A 蕴含 B”这种命题,一旦你彻底明白了它的真实性,你就必然会承认“A 成立则B 必定成立”。任何一个真命题在多大程度上是恒真命题,这取决于人们对它的领悟程度。 对于一位不会出错的算术大师来说,9 × 7 = 63就是一个恒真命题,但对于一个正在学习乘法表格的孩子来说并非如此,对于一个低等的计算器来说,它可能只会将7个 9 相加得出答案。如果大自然是一个完全互锁的系统,那么对于一个能够全面领悟该系统的智能来说,有关大自然的每个真实陈述(例如 1959 年英国有一个炎热的夏天)都将是恒真命题。“神就是爱”,这对六翼天使撒拉弗来说可能是一个恒真命题,对人类来说却未必。
自然主义者可能会争辩说,“但你不可否认,我们通过推理确实也能得到真相呀”。的确,在这一点上我与自然主义者并无异议,否则,任何事情便无从谈起。 我与自然主义者的分歧在于,他为理性提供了一个进化史而我却不愿苟同:他和我虽然在“推理让人寻到真相” 这一点上存在实践上的共识,但这与他那种“进化式的理性”并不相容。 因为自然主义者的理性进化史,从其本质来看,是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解释人类的思考方式是如何逐渐形成的,并且它也只能如此解释。至于如何来证明这种“进化式思考”的可靠性,自然主义者显然是无能为力。让自然主义者尝试解释那种“进化而来的理性”何以能够让人 “洞察”真相,这委实是件勉为其难的事。
自然主义者的尝试会显得荒诞不经。要想看到其中的荒诞,最好的方法是让我们考虑一下自然主义者所能做出的最谦卑却又几乎是最绝望的辩护。他可能会说,“好吧,自然选择如何将‘次理性’的大脑活动转变为能够让人寻到真相的理性推理,我们对此也许无法彻底明白——注意哦,只是尚未明白——但我们确信这已经既成事实。因为自然选择必定会保留并加强有用的行为,而我们还发现人类的推理习惯在实践中是有用的。如果它们是有用的,它们就必定能够让人寻到真相”。但请留意其中的措辞!推理本身正在受到拷问:也就是说,我们原本以为自然主义者会对推理做出解释,但他的解释却暗示说推理根本就不具有洞察真相的能力。我们和他一样,原想进一步证实各自的观点,可上述证词却是又一步推理(如果有用,就能得到真相)——好像人们一旦接受了他的进化论学说,这个推理就不会像其它推理一样受到同样的置疑。如果推理自身受到置疑,试图通过推理来捍卫它的价值将是徒劳无益。正如我前面所说,如果为 “不存在证明”提供证明是荒谬的,为 “存在证明” 提供证明也同样荒谬。理性是我们的出发点,对理性进行攻击或辩护都不是问题。但如果你仅仅把理性当作一种自然现象从而让自己置身事外,那么除非你强词夺理,你便再也无法对理性进行深入的探讨。
作为一个自然主义者,其实你的立场还可以更谦卑。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放弃“推理让人寻到真相”的所有诉求。 你可以简单地说“人类的思维方式是有用的”就好了——别在后面加上一句“因此能让人寻到真相”,甚至连一丝的不情愿也不要显露出来。 人们借助于自己的思维方式能够设计架构、建造桥梁、制造斯普特尼克地球卫星, 这已经足够令人类骄傲了。我们必须放弃理性的那些古老又崇高的光环。 人类的思维方式纯粹是为了辅助人类的实践活动而进化出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当人们只是用思维指导实践时,大家都可以相安无事; 但是当我们放飞思绪试图去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 “现实观”时,我们就会陷入哲学家式的口头争论,毫无意义、永无休止。 将来,我们会更加谦虚。 忘记理性的一切光环吧!别再谈论神学,别再谈论本体论,别再谈论形而上学……
但果真这样的话,人们也同样不必再谈论自然主义!人类创建的思想大厦高耸入云,其中的思想都是从实践中被发现又远远超越经验。如果我们现在要动摇这个思想大厦的话,自然主义也不能幸免,因为它显然也是这幢大厦中的一位主要成员。 人类认识大自然不是依靠感官或者想象力,只有通过最深邃的理性思考人们才能见到大自然的真相;也许根本就不是见到,而只是接近。自然主义者断定并且期望大自然这个唯一的连锁系统能够包容人们从科学实验中所发现的一切。他的诉求远不止此,他更进一步要否定一切:“除了大自然之外别无它物”——自从人类开始理性思考以来,这可以说是一个最脱离实际、最偏离经验、最荒诞不经的断言。 然而,从目前来看,自然主义者这种武断的观念从一开始就是对理性的滥用,是对人类实践能力的歪曲,是所有荒诞想法的源头。
在这些方面,有神论者的立场也同样惊世骇俗,几乎与自然主义者一样固执己见(当然只是“几乎”而并非如出一辙;有神论规避了自然主义那种不可一世的否定一切)。有神论者当然不需要也不会认同自然主义;他并不认为理性是自然选择在人类发展的后期发挥作用的结果(大自然的选择过程只会保留有利于生物生存的东西)。对有神论者来说,理性,即神的理性,比大自然更古老;大自然的秩序来自于神的理性,并且这种秩序使得人类认识大自然成为可能。对有神论者来说,人类的理性在求知活动中被神圣的理性点亮。人类的理性从巨大的非理性的因果链中得以合理释放,从而让知识的获取只取决于求知的对象。而在大自然中即使存在某些进化过程最终导致了人类理性的解放,那也必然是出于神的设计。
人类的求知活动,不是让人记得某事曾经是如此这般,而是让人“明白”它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总是那样。求知活动具有超自然的成分。然而,如果我们称求知为“超自然的” 活动,这多少会戕害我们的日常语言习惯。当然,我们并不是指这种说法是诡谲的、或是哗众取宠的、或者是具有宗教的 “神秘”色彩;我们只是说它与自然界“不般配”。如果求知活动真的能够让人获取知识(否则,人类所有的理性思考都将被置疑),它就不可能被简单地看作是“大自然”这个几乎毫无意识的系统在某个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表现。人类的求知活动,若要取决于求知的对象,它就必须从大自然那个非理性的事件链条中充分脱离出来。
行文至此,许多人的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些模糊的空间画面;如果这在你的身上发生,我们要确保这些画面不致错得离谱。我们最好不要在自己的想象中将人类的理性活动置于大自然“之上”、大自然“之后”、或大自然“之外”。如果你必须借助空间画面的话,就将理性活动置于大自然“之前”——摆在人与大自然之间。人类正是通过推理才建立了大自然这个概念:大自然的前面是理性,人们通过理性去认识大自然。人们的推理活动是我们认识大自然的手段,就像借助电话我们才能听到远方朋友的声音一样。
如果我们试图将推理活动嵌入到大自然里面,我们注定会失败。当我们那么做的时候自己其实正在使用理性,那种理性令人满心欢畅;可我们一旦将推理活动塞进大自然之中并给它贴上“理性”的标签,这种“理性”与真正的理性总是有所不同。我们牵强地将推理能力描述为一种进化现象,这与我们自己在那一刻所做的推理相比,前者总是显得黯然失色。因为前者,像任何其它具体的重大事件一样,只能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在某些人的意识中展现大自然的普遍运作方式,并且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非理性的运作。而后者,我们正在进行的推理活动,则坚称自己具有洞察真相的能力,它所获取的知识几乎独立于大自然这个非理性的因果系统,并且仅仅取决于它所探寻的真相。同时,被我们塞进大自然之中的那个虚构的理性依赖于我们当时正在进行的理性思考(因为人们对大自然的一切认识都依赖于理性),反之却不成立。这便是最基本的现实,是其它一切现实的基础。如果人类的理性不属于大自然,我们也爱莫能助。然而,我们也绝不能因此就放弃理性。假如我们放弃理性,我们也应同时放弃大自然。
这一章的内容(理性)是自然主义的首道难关,但如果读者对逻辑推理不太感兴趣,这一章也可能会是读者您的一道难关。本章的核心论点是,人类的理性推理能力不可能源于自然界的进化。如果你读完本章还是一头雾水,不妨研究一下本章结束的图片,理一下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然后再读一遍,可能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