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情说爱》第1章  爱之序曲:施予和依赖

《谈情说爱》第1章  爱之序曲:施予和依赖

“神就是爱”,使徒约翰这么说。我最初构思酝酿此书时,原以为约翰的这句话会为全书铺设一条康庄大道。我原计划围绕着这么一点展开:人类的爱之所以配被称作爱,皆因其与大爱(即神)有相似之处。因此我首先会区分两种类型的爱。一个男人因着爱为家庭的未来谋幸福,即使这幸福他自己并不一定有机会享用或看见,也会心甘情愿去工作、筹划、并积攒财富;这种类型的爱我称为施予之爱。一个幼童在感觉孤独或受惊之时,因着爱,会扑进妈妈的怀抱;这种类型的爱我称为依赖之爱。

哪种爱与大爱本身更相似?毫无疑问,神的爱是施予之爱。父神将其“所是、所有”全部给了神子。神子又将自己完全返回给父神——将自己给了世界(道成肉身),为了世界将自己给了父神(十架救赎),从而也将世界借着神子返还给了父神(因信称义)。

从另一方面来看,依赖之爱与我们所认识的神毫不相干。神从不缺乏;而我们的依赖之“爱”,诚如柏拉图所见,乃“贫乏之子”。这个描述准确反映了我们的真实本性。我们生而无助,一旦我们心智成熟又发现自己孤独。我们从身体上、感情上、知识上都依赖别人,需要他们的帮助我们才能认识世界、认识自己。

我原本希望对施予之爱加以颂扬,对依赖之爱加以贬斥就会大功告成,但事情远非如此简单。当然,我计划要说的许多内容现在看来仍然成立;我依旧认为,如果我们的爱仅仅局限于渴望被爱,人类的处境将会糟糕透顶。但是现在,我不再附和我的灵魂导师麦克唐纳的观点,他声称以渴望为本的依赖之爱根本就不是爱。依赖之爱也是爱,对此我无法否认。因为每当我尝试以否定开始放飞思绪,我就会陷入迷惑和矛盾。

现实比我想象的更复杂。首先,如果依赖之爱不是爱,世上的大部分语言将会因这个词的存在而受到鞭挞。当然,每种语言并非完璧,都有自身的缺陷,但其中必定保存了许多闪光的智慧和经验。如果你无视语言规则,终究会被其反噬。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象哈普蒂·达普蒂那样,随心所欲地造词。

其次,人们可能会将依赖之爱标记为“绝对自私”。轻易用“绝对”这个词会很危险,我们对此一定要格外谨慎。毋庸置疑,依赖之爱,和人所有的本能一样,会让自己沉湎其中。专横跋扈、贪得无厌地消费亲情的确是一件恐怖的事。但是,在普通生活中,没人会说一个向母亲寻求安慰的孩子是自私的;一个成人找他的同事作伴,这同样与自私无关。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最无私的人通常不是那些极少依赖别人的人。当一个人心中产生依赖之爱时,他可以想法否决它或者彻底压制它,但如果他压根没有依赖之爱的感觉,这人通常是个冷漠的自我主义者。因为在现实中我们确实需要别人(“那人独居不好”——创世记2:18),如果这种需要不能体现为依赖之爱(换句话说,有“那人独居挺好”这种错觉),它就是一种糟糕的属灵症状,就象食欲不振是不健康的医学症状一样,因为正常人都会需要食物。

第三点尤其重要。一个人的属灵健康与他对神的爱恰好是正比关系,这点所有基督徒都会赞同。而从本质上讲,人对神的爱始终有绝大部分都是依赖之爱,并且在很多时候是纯粹的依赖之爱。我们在犯罪之后祈求赦免,在苦难之中祈求帮助,这些明显都是依赖之爱。也许依赖之爱更加明显地体现在我们漫长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会愈来愈多地意识到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需求体:我们不完全,幼稚愚蒙,思想空虚又混沌,凌乱纠结的事情我们求神疏解,松散悬挂的事情我们求神栓紧。我并非说人能够带到神面前的只有纯粹的依赖之爱。崇高的信徒也许会对我们说,他们已经到了一种更高的境界;但我想,他们同时也会第一个告诉我们,一旦有人胆敢认为自己可以抛却需求的成分而继续呆在高处,那样的高处便不再是真正的恩典,而会沦为新柏拉图式的幻想,甚或最终演变为邪恶的观念。《效法基督》中写道:“最高者乃是站立在最低者之上。” 如果一个受造物来到它的创造者面前吹嘘说“我不是乞丐,我爱你不带任何私心,” 那该是多么狂妄又愚蠢!那些怀揣着近乎施予之爱的人来见神,在下一时刻(甚至在同一时刻)他就会同那个税吏一起捶胸(路加18),将自己的赤贫展露在那唯一真正的施予者面前。神必会这样成就。对我们的依赖之爱,神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马太11:28)”; 或者就象旧约中所说“你要大大张口,我就给它充满(诗篇81:10)。”  

因此,这种对神的依赖之爱超越所有其它的依赖之爱,它与一个人最崇高、最健康、最真实的属灵光景相吻合,或者至少绝大部分相吻合。由此导致一个令人惊讶的推论:一个人最靠近神的时候正是他最不像神的时候。难道不是吗?完备与匮乏、至高与卑微、公义与忏悔、全能与无助,有什么比这些反差更加显著?第一次推出这个结论的时候令我错愕不已,它也让我彻底推翻了我最初尝试的一些写作思路。当面对这个似非而是的悖论时,除了接受我们似乎别无选择。

在此,我们有必要区分两种不同的“与神相近”。第一种“相近”是与神相像。我想,在所有的受造物身上都带有某种印记反映神的形象。浩瀚的时空以它们特有的方式彰显神的伟大;一切生命都能繁衍后代,反映神创造生命的能力;动物能四处活动,反映神的无拘无束。除了以上这些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人类还在理性上与神相像;我们相信,天使拥有人所缺乏的不朽与直觉,这些同样与神相像。有鉴于此,所有的人(无论好歹)、所有的天使(包括堕落的天使在内),都比动物更像神;在形象上他们天生就比动物离神更近。第二种“相近”是与神靠近。一个人处于离神最近的属灵光景中,就等于说他在那时最有把握以最迅速的方式达至与神完全合一,完全具有神的眼光,完全享受神的同在。

一旦我们将与神相像和与神靠近区分开来,我们会发现它们时常不一致;与神更相像并不意味着与神更靠近,反之亦然。也许借助比喻可以加深理解。假如我们正沿着山路回家,目的地是位于山脚下的村庄。在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一个悬崖顶上,而家园正好就在我们脚下;那里离家是如此之近,你可以将一颗石子轻易抛入院中。可我们不是攀岩能手,所以不能象石子一样直接回家。我们必须要绕弯而行,走一段大概五英里的长路才能到家。在这个弯路上经过的许多位置,单单从静态距离上讲,都比我们经过的崖顶离家要远得多。但从动态进展上讲,我们离家反而是愈来愈近,仿佛可以感受到浴缸中腾起的缕缕热气,闻到茶杯中飘出的阵阵清香。

神是万福之源,无所不能,统管一切、创造天地;与此相对应的是我们生命中所显明出来的幸福、力量、自由、创新(包括思想上和身体上)。这些显然构成了我们与神相像的内涵。但没人会据此认为,拥有这些恩赐与我们的成圣有任何必然联系,其中任何一方面的富足都不能让我们获得天国的通行证。           

在悬崖顶上时我们的确离家很近,但无论我们坐在那里呆多久,浴缸和热茶也不会离我们更近一步;所以这里的相近就是“相像”。同理,受造物与神相像之处,以及受造物在特定状态下与神相像之处,这些都是神所赋予的,这种相近是与生俱来、一成不变的。简而言之,神造万物,无需它们的协助或许可,仅凭己意就让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反映神的形像。我们与神的相像之处是天生的恩典,不论感恩与否人人有份,人人都可利用或滥用;但受造物的与神相像,绝不会随时间而变得与神更像。而与神靠近,根据定义,会拉近我们与神的距离。我们想要与神靠近,无论来自神的诱导与帮助有多大,都离不开我们自己的行动。

人并不是因为形像与神相近而被称为神的儿子。人们获得神的儿子的名分,不在于形像上或肖像上,而在于神所赐予的意志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讲,人在意志能力上的这种与神相像,超越了其它形式的相像,因为借助意志我们可以趋于与神合一。这符合我们上面对与神相像和与神靠近的区分。因此,正如一位令我钦佩的作家所言,我们今生对神的效法乃是凭自己的意志做出的选择;这种出于自愿的效法绝不是与生俱来的与神相像。而耶稣,那位道成肉身的神,正是我们的榜样和效法的对象;我们要效法的不仅仅是走向十架的耶稣,也包括在工作中、路途上、人群中的耶稣,效法他如何面对众人喧嚣的要求、粗鲁的反对,如何牺牲个人的安宁与隐私,如何处理外界的各种干扰。我们可能会奇怪,这一切从天父那里竟然无迹可寻;但它们何止“好像”是神的做事方式,处于人世的神显然就是如此行事。

在此我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讨论人本之爱时需要区分与神相像和与神靠近。长期以来,我必须把使徒约翰所说的“神就是爱”这句话与一位当代作家的观点放在一起理解。丹尼斯·德·鲁热蒙说“爱只有走下神坛才能不再是魔鬼”。这句话也可以换一种方式说“爱一旦被封神就立即变成魔鬼”。在我看来,约翰与鲁热蒙的这两句话起到互相平衡的作用,可以避免犯错。如果忽视鲁热蒙的观点,我们可能会悄无声息地把“神就是爱”这个真理,理解成它的反面,即“爱就是神”。

我想,任何人只要稍加揣摩就会明白鲁热蒙的意思。每一种人本之爱,在其巅峰状态,总会倾向于宣称自己拥有神圣的权柄,她的声音会变得庄严,听起来仿佛就是神自己的意愿。这爱会告诉我们要不计代价,强烈要求我们完全奉献,她试图凌驾于一切之上,并暗示我们,任何行动只要是真心以爱为纲,就是合法的、甚至是值得赞扬的。爱情与爱国有可能趁机成神,对此我们应无异议;但家庭亲情和友情也会走上神坛,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对这个问题,我在此不做详细说明,因为在后面几章我们会反复遇到。现在,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当人本之爱自我封神的时候,不是在她最糟糕的自然状态,而是在她最佳的自然状态,是在被前辈们称为“纯粹”与“高尚”的状态。这在爱情中尤其明显。借着那种忠贞不渝、真心牺牲自我的激情,爱情会向我们发出如神一般的声音。纯粹的兽欲或者轻浮的淫欲则不同;它可以变换多种花样让人成瘾堕落,但绝不会以一种神圣的方式。一个人可以因性欲而付诸行动,但不会对它满怀崇敬;正如挠痒的人绝不会向瘙痒致敬。一个糊涂的母亲一时纵容业已宠坏的孩子(这其实是她的自我纵容,把孩子当作一个活蹦乱跳的玩偶),与一个切实“为儿子而活” 的母亲那种倾心投入的献身相比,更不可能登顶封神。我也倾向于认为,那种仅由啤酒和军乐队所激发起的爱国之情,不会让一个人为自己的国家带来太大破坏(或太大利益)。再来一杯啤酒,亲自加入合唱,他的爱国之情或许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我们也期望如此。

我们的人本之爱不会冒然宣称神圣,除非这种宣称似乎可行;当我们的人本之爱,有朝一日与神,即大爱本身,有了某种真正的相似,这时她就有可能宣称神圣。我们千万不可在这上面跌倒。让我们以施予之爱为例,她与神确实有相似之处;当我们的施予最无边无界、最不知疲倦的时候,我们的爱也与神最像。诗人们对施予之爱的颂扬都是真实的,其中所流露出来的喜乐、活力、耐心、宽以待人、一心向善——这一切都是神的真正形像。只是,我们不可对人本的施予之爱加以崇拜,而应单单感谢那赐人如此能力的神。我们完全可以准确无误地说,那些天生胸怀大爱的人与神相近,但是,这种相近指的只是与神相像。这种相像与生俱来,它本身并不意味着“靠近神”,它与那种缓慢、痛苦的靠近神的过程也没有必然联系。靠近神是基督徒自己定意要走的路(但绝非独力无助)。但同时,这种相像又是如此华丽,以致于我们可能把相像误解成相同,从而把只应属于神的无限忠诚献给了人本之爱。这样,人本之爱就被封了神,同时也变成了魔鬼。最终,它在毁了我们的同时,也把自己毁去。因为,我们一旦允许自己的人本之爱变成神,它便不再是爱。虽然我们仍然称其为爱,实际上它可能会演变成错综复杂的恨。

人本的依赖之爱则不然,她虽然会让人贪婪成性、强取豪夺,但好在它没有成神的机会。从相像的程度上,依赖之爱与神不够相近,因而就不存在宣称神圣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对人类的爱,我们既不应做偶像崇拜者,也不应做 “拆台专家”对其大加贬斥。一方面,对爱情与“家人亲情”的盲目崇拜是十九世纪文学的一大误区。在勃朗宁、金斯利、帕特莫尔的作品中,他们时不时会把坠入情网等同于成圣;在贬低“尘世”的时候,小说家们习惯于颂扬家庭而不是天国。我们目前正在扭转这种文风。另一方面,“拆台专家”们对父辈一代所讴歌的爱情极尽污蔑,称其为滥情与伤感文学,他们乐于把人本之爱连根拔起,将污浊不堪的根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我认为,我们既不应该听信“聪明绝顶的人,也不应该听信愚蠢至极的人”。最高者乃是站立在最低者之上。植物生长既需要上面的阳光,也需要下面的根茎,而根茎必定污浊不堪。这些污浊中大部分是干净的泥土,你只需让它长在花园里,而不是摆在书桌上不停地洒水冲刷。

总之,人类之爱可以具有神圣之爱的光辉形像,但即便这样也绝不能超出本位。与神相像和与神靠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与神相像有时会帮助我们与神靠近,有时也会阻碍我们与神靠近,有时候又会毫不相干。

2 Comments

  1. Hannah

    看似不长的文字,信息量很大。看了文章发现我对爱的理解很狭隘,而且爱里搀杂罪,我甚至于不知道怎么样向神表达依赖之爱!

  2. Hannah

    一种非常震撼的感觉,很像亲自与作者对话,而这种对话不是闲话家常,讲述的是天国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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